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24 日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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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 Paul Buchheit 講過的,我現在轉述成:
在第一個版本中,最重要賣點以外的優點,都只是雜音。
這個原理翻譯成教學版本的話,就是:
在教授新課題時,應只聚焦核心思想,用不同的字眼言辭去覆術它,而斬釘截鐵地,省略其他一切細節,暫時。
主題以外的有趣內容,一律視為敵人,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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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之前那一點「每課只講一點」的分別是:
你不單止要「只講一點」,還要有「主動放棄其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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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兩人開始情投意合時,不立刻結婚呢?
因為相愛容易,相處很難。
相愛時,你可以選擇只接受,對方優點中,最好的一點。
相處時,你不可以選擇不接受,對方缺點中,最差的一點。
所以,即使開始情投意合,兩人也應先作朋友,不作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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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朋友的,不一定適合,作情侶。
同理,可以作情侶的,不一定適合作夫妻。
所以,當發覺必定,終不成夫妻時,應立刻終止情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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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之前那一點「一生只愛一人」的分別是:
你不單止要「只愛一人」,還要有「主動放棄其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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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妻子以外的女子,(!)現在(!)就要疏遠,無論她有多好,你有多喜歡。
— Me@2023-02-28 11:16: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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