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寫博士論文的最大困難是什麼?
最大的困難,在於要把幾項未必有直接關係研究工作,寫成一篇三百頁的博士論文。寫不成的話,就不能成功畢業,不能取得博士資格。
整個博士學位課程,會維持四至七年不等。在那幾年中,理論上,博士研究生要鑽研出有用的東西。問題是,因為「研究」的本質是「提出前人未提過的理論」和「做前人未做過的實驗」,所以大部分的「研究」都會失敗收場。
假設,你的博士研究工作(幸運地)只需四年。再假設,你第一年所提的理論碰釘;第二年所做的實驗撞牆;第三年所砌的機器爆炸。到第四年,你終於提出了有用的理論,執行了可信的實驗,建構出不會爆炸的機器。問題是,真正值得寫在博士論文的,只有最後一年的東西。那樣,你怎樣跟別人解釋,頭三年你在做什麼呢?
不作解釋的話,別人會質疑,為何只需一年的工作,你總共花了四年。一個可行的「解釋」方法是,把那四年中,那四項原本沒有直接關係的研究工作,串成一個故事,寫成博士論文。那個故事,要令人覺得頭三年的失敗,都是為了第四年的成功而舖排:第一年的「碰釘」,為第二年的實驗設計帶來「靈感」;第二年的「撞牆」,為第三年的機器設計帶來「線索」;第三年的「爆炸」,為作者帶來「勇氣」。憑著那些「勇氣」,作者終於在第四年成功了。
— Me@2010.11.08
If we knew what we were doing, it would not be called research, would it?
— Albert Einstein
2010.11.08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