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 Me, 5.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十年前的我」和「現在的我」的記憶不盡相同,而導致不是「同一個人」,有兩重意思。
第一重是,「現在的我」(三十歲)比「十年前的我」(二十歲),多了十年的記憶。那就是我剛才所講的「增加」。
第二重是,即使只比較人生頭二十年的記憶,「三十歲的我」回憶(例如)「十六歲那年」發生了什麼事,已經不及「二十歲的我」回憶「十六歲那年」那麼詳細和準確。那就是我剛才所講的「變形、刪減 和 篡改」。
更震撼的是,如果我真的問你,「十六歲那年」發生了什麼事,你可以答到的,可能不出十件,甚至只有一兩件事。震撼的地方在於,「十六歲那年」共有 365 日,而你竟然只講到不夠十件事情。「十六歲那年」對於一個「三十歲的人」來說,只一堆模糊的印象,記憶的疑團。
根據我的經驗,近乎只有一個情況,會令我真正明確回憶起,中學時代的某一件特定事件。那就是當收拾房間,整理一大堆物件的時候,偶然會見到那個時代的一些「紀念品」,例如 成績表、筆記、書籍、相片 和 電影戲票 等。
— Me@2012.10.03
2012.10.03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