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 4.2

原因 5.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安:我選中大的理由是,李教授在中大任教。而我獲得中大取錄是原因是,我選了中大?)

無錯。不過,那仍然只是簡化了的講法。完全版的描述是:

1. 你當年「選中大」的理由是,那時李教授在中大任教。

2. 你「有『選中大』這個決定」的其中兩個原因是,「李教授在中大任教」和「你很想上李教授的課」。

3. 而你「入到中大」(獲得中大取錄)的其中兩個原因是,「你做了『選中大』這個決定」和「你考試成績足夠好」。

那是三個層次的問題。這三句在日常對話中,會過份詳細,所以會簡化為一句:

「我當年選中大的原因是,那時李教授在中大任教。」

為了語言應用上的效率,這種簡化是合理的,所以不單應該接受,而且應該鼓勵。但是,如果沒有「理由不同原因」這個常識,你就往往在不知不覺間,把「原因」當作「理由」。把「原因」誤用成「理由」,就為之「藉口」。

— Me@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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