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5.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但是,如果沒有「理由不同原因」這個常識,你就往往在不知不覺間,把「原因」當作「理由」。把「原因」誤用成「理由」,就為之「藉口」。
例如,我認識的人之中,有一部分人,會胡亂向身邊的人發脾氣。假設甲向我發脾氣,而我不知我做錯什麼,在可能的情況下,我會這樣回應:
你為什麼發脾氣?
甲:「因為我十分不開心,需要發洩一下。」
「因為」這個詞語,有時是指「原因」,有時是指「理由」。而這裡「因為」所講的,是「原因」,並不成「理由」。你有不開心可以向我傾訴,看看我有沒有辦法,協助你解決問題。你沒有必要攻擊我,向我發脾氣。
又例如,學生乙欠交功課,我會這樣回應:
你為什麼欠交功課?
乙:「因為我忘記了做。」
「忘記」只是「原因」,並不是「理由」。
乙:「為什麼?」
「理由」是一個「決定」。你問一問自己,「忘記做功課」是不是你自己的決定?
乙:「不是。」
那樣,「忘記」就不是「不做功課」的理由。
還有,你真正重視的事情,你自然會記得。試想想,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有約會,你會忘記嗎?
你會忘記做功課,證明你不夠重視學業。如果你真正重視那一份功課,你自然會想辦法,保證自己不會忘記它,例如利用記事簿。如果你要成功,你會找一個方法;如果你要失敗,你會找一個藉口。
— Me@2013.04.29
2013.04.30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