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改編自 2023 年 06 月 22 日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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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 騙局
為何承諾通常是騙局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即使承諾方沒有意圖騙人,「承諾」本身有一個不當假設,就是「未來可控」,而且是「可被你控」。但是「未來」,在邏輯上,即是根據定義,是不可能完全受控。例如,婚約中的「愛你一生一世」承諾,通常行不通的原因是,你又怎麼肯定,在遙遠的將來,還愛不愛她呢?
甚至,每個人自身,是不是一生一世的存在,也沒有保證。正正是那樣,才需要不斷注意家居、交通等,各項人身安全。連自己生命是否有「一生一世」,也沒有人能百分百保證,那是否「愛你一生一世」,就更非必然;因為,「愛你一生一世」的先決條件之一是,平安大吉,有「一生一世」。
婚前時立的離婚協議,反而有用。
婚約之承諾,是講最佳之情況,通常不易達到,必然不會更好。而離婚協議,則是講婚約執行時,最差之情況出現時,立刻如何處理。既然是最差的情況,必然不會更差。
簡言之,如果毁約沒有後果,婚約不是約;而離婚協議書,就是那個應該,事先講明的後果。
— Me@2024-08-31 12:1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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