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6 月 2 日的對話。
如果是求職應徵時推介「自己」,第一個訊息應該是:你可以怎樣為公司賺錢?
而第二個訊息則應該是:在「為公司賺錢」這一方面,你有什麼過人之處?為什麼要聘請的應該是你,而不是你的競爭者?
例如,假設你應徵「電腦程式編寫員」的工作。你應該用以下類型的答案:
我寫程式的造詣很深,所以可以高效率地,為公司編寫到高質素的程式。
(那很空泛。有沒有證據?)
我在大學主修電腦,成績是全學系的頭三甲。
(本公司的應徵者的成績都會很高。有沒有具體一點的東西?)
我在學時多次參加「程式編寫設計」比賽,其中有五次都入圍最後三強。這是我的部分程式作品,請看看,試一試使用。
(好。你的程式都算是方便易用。對於這個面試,你有沒有補充?)
我對貴公司和貴公司的範疇有一點深入研究,發覺貴公司的產品發展方向,出現了一點問題 ……
但不用擔心,以下是解決方案 ……
如果你同意我這個方案,貴公司可以考慮,聘請我去執行它。
— Me@201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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