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另一個難解的數學基礎內容是,為何「負負得正」。
假設你原本的淨資產總值是零。「淨資產總值」簡稱「身家」。你向甲乙丙三人借錢,每人借給你 5 元的話,你的身家就會變成了-15(負十五),因為
(-5) x 3
= -15
在這題算式中,「-5」的負,代表欠債;而「3」,即是「+3」,則代表債主數目。由於你在身無分文下,問人借錢,借了後的身家,一定會少過「0 元」。所以,借錢後的身家是「負數」。
利用這個例子,我們就可以理解,「正負得負」的意思。你問一個人借 5 元,要導致欠債。你問三個人各自借 5 元,都會是欠債。那就是「正負得負」的由來。
(安:那「負負得正」又如何解釋呢?
如果是
(-5) x (-3)
= +15,
第一個負數,可以理解為「負的金錢數目」。「-5」代表「5 元的欠債」。第二個負數,則要理解為「負的債主數目」。但是,那又是什麼意思?何謂「有 -3 個債主」?)
— Me@2013.02.05
2013.02.05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