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這個問題,可以用剛才討論的那個例子來理解:
「
那彷彿就好像,你中了彩票,獲得了一千億元的獎金,存入了你的銀行戶口。但是,銀行的職員跟你說,你每日最多只能從那個戶口中,提款一百元。你就立刻發覺,窮你一生,甚至是十世的時間,都不能用盡那一千億元。如果你的朋友問你:「你是否擁有一千億元?」
你就唯有無奈地答:「那要視乎你『擁有』的定義。擁有而不能用,還算不算是『擁有』呢?」
(安:但是,你又真的可以,從那一千億元的戶口之中,每天提取一百元去用。因為那些一百元,始終是來自那一千億元的,你不能說,那一千億元完全沒有用,完全不屬於你。)
無錯。
」
可信而不可用,還有資格叫做「可信」嗎?
那要視乎你「可信」的定義。
(安:等一等。其實這個例子很有趣,彷彿正在講述「個人潛能」似的。
每人出世時也有無限的希望,帶著價值一千億元的潛能。但是,每天可以提取的潛能不多,而一生人的生命卻又十分短促。平均而言,一生人大概只有,三萬至四萬日的時間。那樣,一生人就只能把自己,約略萬分之一的潛能,化成現實。)
無錯,那實在十分可惜。
不過,人類發展各門知識和發明各種科技,本身既是「化潛能為實在」的過程,同時又是逐步解決「人生苦短」這問題的手段。知識為人,節省很多無謂時間。機器為人,承受很多沉悶工序。
另外,釋放潛能,雖則極為重要,但也只是人生的其中一個意義,並非全部。
— Me@2013.09.28
You can do anything, but not everything.
– David Allen
2013.09.29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