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re are you? 2.2

Utopia | 何有之鄉,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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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選擇工作職位的原則,並不是找「理想工作」,而是找厭惡得來,仍然可以遷就到的工作。換句話說,排除那些「不可能遷就到」的工作便行。

沒有無刺的玫瑰
但有很多沒有玟瑰的刺

— 叔本華

不可能遷就到,而必須辭職的例子有:

一、 薪金低到連正常的,衣食往行也不夠。

二、 沒有放工時間。

我以前企圖保留一份職位,心想:「晚一點回家沒所謂。只要每晚回家後到睡覺前,有兩小時的個人時間就可以,我就不會辭職。」但是竟然沒有。有一晚未能回家,在晚上十一時多,仍然在辦工室批改試卷。

三、 上司的指令自相矛盾,而自己卻不知道。

我做電腦程式員時,有一次,上司要我為一個程式,加一個功能(甲)。那功能其實完全沒有好處。如果上司堅持的話,加也無妨。但是,功能甲會破壞,那程式的主功能。落實功能甲的話,那個程式就再,不能正常運作了。我花了很多心機,跟上司解釋,他也不明白。我唯有離開。

四、 上司的指令構成,任何人的生命安全威脅。

有一次,上司說,可能有一個新項目,叫我研究一下:可不可以透過購買,市面上現成的氣體感應器,來建構一個自動化的,毒氣濃度偵測安全系統。我心想:「不行呀!公司沒有毒氣專家,可以給我諮詢;又沒有電子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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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微觀短期,可不可遷就外,還要考慮宏觀長期。去或留的大原則是,你要問,究竟該職位,是令你的財富穩步上升,還是穩步下降。

— Me@2024-09-05 11:2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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