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賽 2.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6 月 8 日的對話。

假設有一個乒乓球淘汰賽,共有八人參加。換句話說,有四場初賽,淘汰四個參賽者。餘下的四個進入準決賽。初賽時的比賽對象,由抽籤隨機決定,即是各個可能性的機會均等。

另外,每人在每場勝利的機會相同,都是二分之一。

問題是,其中兩個參賽者 A 和 B,在第二輪比賽,即是準決賽,相遇的機會率有多少?

             (_)  (_)                決賽  

     (_)  (_)        (_)  (_)       準決賽

(_)(_)  (_)(_)  (_)(_)  (_)(_)   初賽

第一對  第二對  第三對  第四對

P 方法:

S 方法:

我們先考慮所有可能排列的總數,放於分母;然後,再考慮可以接受的排列有多少,放於分子。

(_)
(   )

準決賽總共有 8 個可能的參加者, 4 個位置,所以共有 8P4 個可能的排列。(8P4)即是 「8 排 4」,等於 1680。

(__)
(8P4)

而眾多可能的排列中,我們接受的是 A B 對賽的情況,總共有 4 類。

(A)(B)  (_)(_)

(B)(A)  (_)(_)

(_)(_)  (A)(B)

(_)(_)  (B)(A)

所以,分子先有一個(4)的因素。

  (4)
___
(8P4)

另外,餘下有 6 個可能的參加者,兩個位置,所以共有 6P2 個可能的排列。所以,分子再有一個(6P2)。

(4)(6P2)
____
  (8P4)

結論是, A 和 B 在準決賽相遇的機會是 1/14。

(4)(30)
____
 (1680)

= 1/14

答案和 P 方法的結果相同,即是正確的機會很大。

— Me@2012.10.22

致讀者:如發現本文有思考漏洞,或者運算錯誤,請以電郵告知本人。謝謝!

— Me@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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