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不準原理:製作特輯 1.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我現在感覺到,自己剛剛開始明白,「測不準原理」的真正意思。)

那我就算是,化解了你其中一個問題,令你明白了一樣,一般人不會明白的東西。

(安:那又不要神化我。我也是一般人。)

我的意思並不是,因為你智力的高或低,而導致你明白或不明白。我想帶出的要點是,有這些資料十分難得。

(安:「這些資料」是指「測不準原理的正確講法」?)

無錯。

「測不準原理」的真正意思,是我刻意收集回來的。我剛才有關「測不準原理」的解釋,雖然是我即席原創,但是它所要表達的知識,即是「測不準原理」的真正意思,是來自我「量子力學二」的教授。

那位教授的功力深厚,講到一般教授講不到的東西。所以,雖然修他的課十分辛苦,例如他的功課,一份可以消磨我,20 至 40 小時不等;但是,為了要聽到一些,來自「天界」的說話,我也堅持修他的課。試想想,他大概每一個半星期,就出一份功課,我何來找那 40 個小時呢?

唯有每日花 8 至 9 小時,不停鑽研該星期的那一份功課。

(安:每天 9 小時,其實也不算不合理。年輕時玩電腦遊戲,往往都會花那麼多的時間。)

— Me@2014.02.08

2014.02.08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1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把「甲+乙」(甲加乙),視為純粹是「甲」的延續;我們應該把「甲+乙」和「甲」視為,兩個獨立的系統。

(安:但是,根據我們之前,有關「時間定義」的討論,「影響」和「更換」,沒有絕對的分別。在某個意思之下,「影響」和「更換」,是同一樣東西。

方便起見,我把「甲」稱為 A,而「甲+乙」,則簡稱為 B。

是「影響」還是「更換」,要視乎你把 A 和 B 標籤為,「同一個系統的兩個不同(時間)版本」,還是「兩個不同的系統」。

那只是言辭之爭。你沒有絕對的理據,去禁止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

一般的情況下,你可以這樣說。但在「測不準原理」的上文下理當中,用「影響」會相當誤導。

如果我們說「量度儀器」(乙),「影響」了「原本物理系統」(甲),人們會以為「乙」量度「甲」時,影響的是個別的觀測結果。例如,其中一個流行但錯誤的講法是:

因為你量度一粒粒子的位置時,需要『看』它,所以需要把光照射到它身上。當光子撞擊到那粒子時,自然會影響到粒子的速度,亦即是改變了它原本的速度。換句話說,你量度粒子位置,這個動作本身,就導致你不能再準確量度到,它原本的速度。

但是,「測不準原理」所要處理的,並不是一個物理系統的個別觀測結果;「測不準原理」所要處理的,是一個物理系統,複製成眾多相同系統後,作同一個物理量的量度時,眾多結果所形成的統計模式。簡而言之,「測不準原理」處理的,是一個物理系統,量度數據的統計模式。

雖然「觀察者效應」,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重心正文,但是,只要你不用「影響」,而改用「更換」,就不會引起任何誤會。你自然可以得到正確的「觀察者效應測不準原理版」:

凡是觀察都必須加入『量度儀器』(乙),於你想觀察的『物理系統』(甲)之中。

『甲+乙』(甲加乙)是一個新的物理系統,所以,其眾多量度數據的統計模式,自然和『甲』的統計模式,有所不同。

因為你必須把『甲』,『更換』成『甲+乙』,所以無可避免地,你會失去,即是觀察不到,『原本物理系統』(甲),量度數據的統計模式。

— Me@2014.02.05

2014.02.05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10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你的意思是,「測不準原理」成立,是「觀察者效應」成立的原因,而不是相反。一般人之所以錯,是因為不小心地,把「測不準原理」和「觀察者效應」的因果關係倒轉了。)

歸根究底,把「測不準原理」,誤會成「觀察者效應」的原因是,混淆了「影響」和「更換」;而一般人也會那樣混淆的原因是,「影響」和「更換」,可統稱為「改變」。

沿用剛才的簡稱,「甲」代表「原本的物理系統」;「乙」代表「額外量度儀器」。

在「測不準原理」的觀點下,描述「觀察者效應」時,我們應該把,「加入新的量度儀器(乙),於原本的物理系統(甲)之中」這個動作,視為「更換」了物理系統,而不是「影響」了原本的物理系統。

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把「甲+乙」(甲加乙),視為純粹是「甲」的延續;我們應該把「甲+乙」和「甲」視為,兩個獨立的系統。

(安:但是,根據我們之前,有關「時間定義」的討論,「影響」和「更換」沒有絕對的分別。在某個意思之下,「影響」和「更換」,是同一樣東西。

方便起見,我把「甲」稱為 A,而「甲+乙」,則簡稱為 B。

是「影響」還是「更換」,要視乎你把 A 和 B 標籤為,「同一個系統的兩個不同(時間)版本」,還是「兩個不同的系統」。

那只是言辭之爭。你沒有絕對的理據,去禁止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

— Me@2014.02.01

2014.02.02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9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測不準原理」所處理的,是有關在建構一個物理系統時,所要作出的考慮和妥協;而不是處理,在量度一個已有物理系統時,對該個物理系統原本的演化,所做成的影響。

雖然「觀察者效應」客觀存在,但它和「測不準原理」沒有直接關係。「測不準原理」所關心的,是「建構者妥協」,而不是「觀察者效應」。

(安:那樣,為什麼一般人也錯誤以為,「測不準原理」和「觀察者效應」,有直接關係呢?)

我們先再回顧一下,一般人易於理解,但難於正確的講法:

凡是觀察一個物理系統,你的觀察本身,都會影響到該個物理系統,導致你不能百分百地,觀察到原本想觀察的東西。

(安:這個講法合理正確,為何你說它「難於正確」呢?)

這個講法,只是正確的「觀察者效應」,但不是正確的「測不準原理」。

如果要在「測不準原理」的觀點下,描述「觀察者效應」,我們就應該這樣說:

『觀察者』或者『量度儀器』,一定會和原本的物理系統,有相互作用,導致互相影響。換句話說,『量度儀器』(乙)必然地加入了,它想量度的『原本物理系統』(甲)。換而言之,『甲』和『乙』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新的物理系統。

因為新的物理系統『甲+乙』(甲加乙),和原本的物理系統『甲』,是兩個不同的物理系統,『甲+乙』各個物理量的『標準差』,和『甲』各個物理量的『標準差』,自然有所不同。亦即是話,『甲+乙』各個物理量的『確定程度』,和『甲』各個物理量的『確定程度』,必定有所分別。

留意,以上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真身,而只是「測不準原理」的其中一個例子 —— 應用「測不準原理」,來解釋「觀察者效應」的由來。

你可以用「測不準原理」,來解釋「觀察者效應」,但不可以用「觀察者效應」,來解釋「測不準原理」。

(安:你的意思是,「測不準原理」成立,是「觀察者效應」成立的原因,而不是相反。一般人之所以錯,是因為不小心地,把「測不準原理」和「觀察者效應」的因果關係倒轉了。)

— Me@2014.01.29

2014.01.29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8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要明白「測不準原理」的真正嚴格意思,你就要首先明白兩個要點:

1. 有些物理量的配對,是 incompatible observables(不相容觀察量)。

如果一個物量系統的物理量,「甲」和「乙」並不相容,該系統就沒有可能,同時處於「甲」的 eigenstate(本徵態)和「乙」的 eigenstate。換句話說,該系統不可能有一個狀態,同時是甲乙的「本徵態」。

2. 兩件事不可以同時發生,不代表不可以同時不發生。

該個物理系統,即使不可能同時是甲乙的「本徵態」,但仍然有可能同時,既不是「甲」的「本徵態」,亦不是「乙」的「本徵態」。換而言之,該系統,有可能同時是甲乙的「非本徵態」,亦即「疊加狀態」。

有了這兩點「前傳」後,我們就可以正式「宣佈」,「測不準原理」:

3. 如果甲乙這兩個物理量互不相容,甲的標準差( \sigma_a )和乙的標準差( \sigma_b ),相乘之積一定不小於 \frac{\hbar}{2},而 \hbar 是「約化普朗克常數」(reduced Planck constant)。

\sigma_{a} \sigma_{b} \geq \frac{\hbar}{2}

換句話說,如果「甲的標準差」越小,「乙的標準差」就必然越大,反之亦然;因為兩者相乘,一定要大於一個固定的數值(「約化普朗克常數」的一半)。

4. 這數式背後想帶出的物理意義是,對於互不相容的兩個物理量「甲」和「乙」,

雖然你可以刻意建構一個量子物理系統,令到其對應的「物理量甲」,所對應的「標準差」極之細小,而「極之細小」在這裡的意思是,任意細小 —— 細小到你指定的程度;但是,你要付出的代價是,該個物理系統的「物理量乙」,所對應的「標準差」,就會相應變大。

「標準差甲」和「標準差乙」,並不能同時「任意細小」。

簡而言之,你建構出來的量子物理系統,如果「物理量甲」越確定,「物理量乙」就越不確定,反之亦然。

而在這裡,「確定」的意思是,在量度之前,「物理量甲」的眾多可能數值中,有一個或者一些數值,對應出現的機會率,遠遠大於其他數值,對應出現的機會率。「不確定」的意思則是,在量度之前,「物理量乙」的眾多可能數值中,各個數值的出現機會率相若;並沒有任何數值,對應出現的機會率特別大,有著壓倒性的優勢。

留意,在「測不準原理」的正式論述中,並沒有提及過「觀察者效應」。「測不準原理」之所以成立,並不是因為,觀察者在量度第一個物理量時,干擾或者改變了,原本物理系統的運行。

「測不準原理」所處理的,是有關在建構一個物理系統時,所要作出的考慮和妥協;而不是處理,在量度一個已有物理系統時,對該個物理系統原本的演化,所做成的影響。

雖然「觀察者效應」客觀存在,但它和「測不準原理」沒有直接關係。「測不準原理」所關心的,是「建構者妥協」,而不是「觀察者效應」。

— Me@2014.01.26

2014.01.26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7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那樣,我們就可以說:

處於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這個『能量疊加狀態』的一個物理系統,如果複製成很多個相同的系統,然後各自量度能量數值的話,那堆能量數據的分佈,所對應的『標準差』,將等於  0.9428J。  

因為這個論述十分費時,所以我們會將它簡化成: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的『標準差』是 0.9428J。

(安:等一等,讓我先整理一下。

你想講的是,每個量子態,都有對應的「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而「標準差」就反映了,一堆數據的分散程度。)

無錯。

(安:那又怎樣?那跟「測不準原理」,又有什麼關係呢?)

「標準差」和「確定性」有著密切的關係。具體而言,一個量子態(例如)能量的「標準差」越大,即代表了可能的能量數值越分散。那樣,在量度之前,能量的「不確定性」就越大。

換句話說,「標準差」反映了「不確定性」。例如,我們試試比較兩個「疊加態」,各自的「標準差」:

疊加態甲:

\sqrt{\frac{1}{10}} | A \rangle + \sqrt{\frac{9}{10}} | B \rangle

的『標準差』是 0.6J。

疊加態乙:

\sqrt{\frac{1}{2}} | A \rangle + \sqrt{\frac{1}{2}} | B \rangle

的『標準差』,則是 1J。

你會發現,「疊加態乙」的「標準差」大於「疊加態甲」。那就代表乙比較甲「不確定」,符合我們的直觀感覺:

乙有 1/2 的機會,會被量度出,帶有 1J 的能量(「本徵態 A」的對應能量數值);而亦有 1/2 的機會,會被量度出,帶有 3J 的能量(「本徵態 B」的對應能量數值)。兩個可能數值,出現的機會率相同或者相若時,我們就「無從估計」,系統會出現兩個數值中的哪一個。

但是,甲卻有 9/10,即是有九成的機會率,會被量度出,帶有 3J 的能量(「本徵態 B」的對應能量數值)。那樣,我們就可以說,我們「相對確定」,系統帶有 3J 的能量。

— Me@2014.01.23

2014.01.23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6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那樣,如果該物理系統,並不處於 A、B、C 狀態,即是不處於任何一個,「能量本徵態」的話,情況又會如何呢?

系統就會處於一個「非本徵態」,又稱「疊加狀態」。「疊加狀態」的意思是,「本徵態的疊加」。例如,系統可能處於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的一個狀態。

那樣,你在量度之前,並不會知道,你得到的能量數值是 1J (「本徵態 A」的對應數值),還是 3J (「本徵態 B」的對應數值)。但是,你會知道,你有 1/3 的機會率,會得到 1J; 而亦有 2/3 的機會率,會得到 3J。

換句話說,如果將該物理系統複製成,120 萬個相同系統,然後量度它們各自的能量數值的話,你會發現,將有大概 1/3 的成員,即是 40 萬個,帶有 1J 的能量;另外有大概 2/3 的成員,即是 80 萬個,帶有 3J 的能量。

因為現在不只有一點數據,而是有一大堆的數據,所以我們可以討論,這堆數據的「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標準差」是一個統計學的測量,用來反映一堆數據的分散程度。「標準差」越大,就代表一堆數據越分散;「標準差」越小,就代表一堆數據越集中。

例如,在剛才的例子中,總共有 120 萬個能量數值。當中大概 40 萬個是 1J; 而大概 80 萬個是 3J。如果要找到這堆數據的「標準差」,你就要先運算出它們的「平均值」:

\frac{400000(1J) + 800000(3J)}{1200000}

= 2.333J

有了這個「平均值」後,我們就可以找到「標準差」:

\sqrt{\frac{400000(1-2.333)^2 + 800000(3-2.333)^2}{1200000}}

= 0.9428J

那樣,我們就可以說:

處於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這個『能量疊加狀態』的一個物理系統,如果複製成很多個相同的系統,然後各自量度能量數值的話,那堆能量數據的分佈,所對應的『標準差』,將等於 0.9428J。  

因為這個論述十分費時,所以我們會將它簡化成: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的『標準差』是 0.9428J。

— Me@2014.01.14

2014.01.14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5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一個物理系統,是否正處於「本徵態」,要視乎相對於,哪一個物理量而言。一個物理系統,正處於物理量「甲」的「本徵態」,並不代表它正處於,另一個物理量「乙」的「本徵態」。換句話說,「甲的本徵態」,不一定是「乙的本徵態」。例如,「位置的本徵態」,不一定是「能量的本徵態」。

如果一個物理系統的狀態,有可能同時是物理量「甲」和物理量「乙」的 eigenstate(本徵態),「甲」和「乙」就為之 compatible observables(相容觀察量)。不可能的話,「甲」和「乙」就為之「不相容觀察量」。

你首先記住這一點。然後,我要跳去另一個問題 —— 如果一個物理系統,並不是處於(例如)能量的本徵態,我們會量度到什麼能量數值呢?

其實,你都會度到其中一個本徵態,所對應的數值,簡稱 eigenvalues(本徵值/特徵值)。

(安:什麼意思?

你的講法好像自相矛盾。不在「本徵態」,但又度到「本徵值」?)

無論一個物理系統,是否處於「能量本徵態」,你將會量度到的能量數值,都一定會是「能量本徵值」。

處於「能量本徵態」與否,具體的分別在於,如果系統是處於「能量本徵態」,你在量度之前,就可以知道,你會得到哪一個「能量本徵值」;但是,如果不是處於「能量本徵態」,你在量度之前,並不可能知道,你會得到哪一個「能量本徵值」。你可以知道的,就只是各個可能的「能量本徵值」,對應的出現機會率。

例如,假設一個物理系統,有「能量本徵態」 A、B 和 C,而順序對應的「能量本徵值」是 1J、3J 和 5J。

如果該物理系統正處於「本徵態 A」,你就一定會量度到能量數值 1J。換句話說,只要知道系統正處於「本徵態 A」,即使不用量度,你也知道系統當時,所帶的能量值是 1 焦耳。同理,如果該物理系統正處於「本徵態 B」,你就一定會量度到能量數值 3J;如果該物理系統正處於「本徵態 C」,你則一定會量度到能量數值 5J。

那樣,如果該物理系統,並不處於 A、B、C 狀態,即是不處於任何一個,「能量本徵態」的話,情況又會如何呢?

系統就會處於一個「非本徵態」,又稱「疊加狀態」。「疊加狀態」的意思是,「本徵態的疊加」。例如,系統可能處於

\sqrt{\frac{1}{3}} | A \rangle + \sqrt{\frac{2}{3}} | B \rangle

的一個狀態。

那樣,你在量度之前,並不會知道,你得到的能量數值是 1J(「本徵態 A」的對應數值),還是 3J(「本徵態 B」的對應數值)。但是,你會知道,你有 1/3 的機會率會得到 1J,有 2/3 的機會率會得到 3J。

— Me@2014.01.07

2014.01.07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4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你說「觀察者效應」,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核心內容。那樣,「測不準原理」的核心內容,又是什麼呢?)

量子力學之中,有些物理量,你是沒有辦法在量度之前,就透過預測,事先知道到它的數値。

(安:什麼意思?)

量子力學中,有一個術語,叫做 eigenstate(本徵態),意思是「本身帶有特徵的狀態」,簡稱「特別態」。例如,如果你正在考慮的物理系統,是一粒粒子,而該粒子正處於一個「位置的本徵態」,那樣,原則上,在量度那粒子之前,你就可以百分百準確地,預測到它在下一刻的位置。或者說,你毋須量度,也可以準確知道,那粒子在下一刻的位置。

但是,如果那粒子並不是,處於一個「位置的本徵態」,那樣,即使只在原則上而言,量子力學也不可以百分百準確地,運算到那粒子在下一刻的位置。量子力學可以運算到的,就只是那粒子在下一刻,在各個可能位置出現,對應的機會率。

一個物理系統,是否正處於「本徵態」,要視乎相對於哪一個物理量而言。一個物理系統,正處於物理量「甲」的「本徵態」,並不代表它正處於,另一個物理量「乙」的「本徵態」。換句話說,「甲的本徵態」,不一定是「乙的本徵態」。例如,「位置的本徵態」,不一定是「能量的本徵態」。

— Me@2013.12.25

2013.12.25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那為什麼宏觀的物理系統,不會受到「測不準原理」的影響?)

其實都一樣會。但是,同一個誤差的幅度,即使對於微觀系統而言,是舉足輕重,但對於宏觀系統來說,可以是微不足道。

在這裡,「誤差」的意思是「不確定性」。

— Me@2013.12.16

2013.12.16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那樣,校長的觀察,就改變了整體的課堂氣氛,導致他不能百分百地,觀察得到原本想觀察的東西。

但是,這只是一般人對「測不準原理」的理解,並不準確。這「觀察者效應」,只是「測不準原理」的一小部分意思,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核心內容。

(安:一般人也理解錯誤?)

我是指懂得物理的一般人,而不是一般的一般人。

(安:雖然你說,「觀察者效應」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主因,或者主要意思,但是我想先討論一下。

原則上,有沒有可能,觀察到一個物理系統,讀取到有關的資料,而又不影響到,該個物理系統呢?)

沒有可能,因為凡是量度一個物理系統的數據,你就必定會和它有溝通、有相互作用。換句話說,你已經加入了該個物理系統。或者說,你已經和原本的物理系統一起,形成了一個大一點的物理系統。

在這裡,「你」是指「觀察者」,或者「量度儀器」。

— Me@2013.12.14

2013.12.14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測不準原理」(uncertainty principle)的意思是,凡是觀察一個物理系統,你的觀察本身,都會影響到該個物理系統,導致你不能百分百地,觀察到原本想觀察的東西。)

無錯。例如,我以前在中學教學時,校長有時會入課室視學,觀察一下我的教學質素,和學生的學習態度。但是,校長一走入課室,教師和學生的表現,自然會與平日不同。例如,原本健談的學生,都會靜了下來。

那樣,校長的觀察,就改變了整體的課堂氣氛,導致他不能百分百地,觀察得到原本想觀察的東西。

但是,這只是一般人對「測不準原理」的理解,並不準確。這「觀察者效應」,只是「測不準原理」的一小部分意思,並不是「測不準原理」的核心內容。

— Me@2013.12.09

2013.12.09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物理定律團 1.4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什麼東西是「軟件」,什麼東西是「硬件」,雖然非常客觀,但不是絕對客觀。有時會出現一些模稜兩可的情況。

從這個角度看,一樣東西究竟應該叫做「硬件」還是「軟件」,其實是一種 convention(習俗慣例)。

convention ~ the most convenient labeling system

所謂的「習俗慣例」,「最方便的標籤系統」也。至於那個標籤方法最方便,則需要視乎上文下理而定。例如,對於「硬碟」而言,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標籤為「硬件」,因為「硬碟」是「物件」,你可以用手拿著它;拿著它時,你又可能會擔心稍一不慎,會把它掉在地下弄壞。

但是,如果你是硬碟工程師,你拿著一個硬碟設計圖和同事討論時,那個「硬碟」,就仍然只是一個「設計」,暫時未有實物。那時,你標籤它為「軟件」比較恰當。

同理,什麼東西是「物理定律」,什麼東西是「物理系統」,雖然非常客觀,但不是絕對客觀。有時會出現一些模稜兩可的情況。

— Me@2013.10.28

2013.10.28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物理定律團 1.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又例如,你電腦內的資料和程式是「軟件」,而裝載那些資料和程式的硬碟是「硬件」。但是,那個硬碟的設計 —— 外形、結構、運作模式 和 使用方法 等,可以視為一堆「軟件」。在這個角度下,你的電腦硬碟,亦可以視為一個「軟件團」。

而正正是因為硬碟是一個「軟件團」,同一型號的硬碟,才可以大量生產、無限複製。「硬件」和「軟件」的主要分別在於「可否複製」。我們把同一樣東西之中 ,可以複製的性質,歸納成「軟件」;不可以複製的性質,統稱為「硬件」。

「同一個」硬件,不可同時存在於兩個地方,所以「硬件」又名「物質」。「同一個」軟件,可以同時存在於兩處空間,因為「軟件」都是「模式」。

— Me@2013.10.25

2013.10.25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物理定律團 1.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一般而言,「實驗儀器」是「物理系統」,簡稱「物件」,受「物理定律」的主宰;「實驗儀器」本身,並不是「物理定律」。但是,在現在這個

信任『實驗儀器』,就相當於信任『已知的物理定律』

的上文下理之下,每個「實驗儀器」,其實都是一個「物理定律團」,即是一堆已知物理定律的化身。

或者說,「物件」之所以叫做「物理系統」的原因是,一件「物件」,可以看成一個「物理定律系統」;意思是,一件「物件」,是由一堆「物理定律」互相配合之下,組成的系統。

比喻說,一般而言,「硬件」和「軟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意思沒有重疊。例如,一書本的紙張是「硬件」,內容是「軟件」;一個人的身體是「硬件」,思想是「軟件」。

但是,有時會有一些特別的情形,導致兩個概念有交集。或者說,有一些東西,你根本不明確知道,究竟應該標籤為「硬件」還是「軟件」。

例如,表面上,你的左手是你的「硬件」。但是,你的左手有新陳代謝 —— 不斷有舊細胞死去,持續有新細胞生成。若干年後,你的左手就會累積更換了全部細胞。從這個「硬件」的角度看,七年之後,你的左手已經不是原本的左手,因為所有原本的細胞成員,都已經不在了。

但是,你仍然會覺得,你的左手,和七年前的那一隻,是「同一隻」左手。在日常生活的語言運用中,你仍然會標籤「新左手」和「舊左手」為「同一隻手」。相反,如果你說「我更換了左手」,別人會誤會,以為你做了截肢手術,然後又安裝了義肢。

「身體每隔七年,就會累積更換了全部細胞」之中的「七年」,只是傳聞,為了方便而言。實際上,身體各個器官的細胞更新速度不同。例如,頭髮和指甲的更新速度,遠少於七年。又例如,腦細胞在一般情況下,並不會更新。但是,這不是現在討論的重點。

為什麼你仍然會覺得,左手是「同一隻」呢?

那是因為透過細胞長年累月更新,所得來的「新左手」,和「原左手」有著同一樣的模式。例如,你的左手,形狀和七年前的,大致相同。又例如,你的左手,如果七年前有疤痕,現在在同一個地方,也會有「同一個」疤痕。再例如,你左手現在的指紋,會和七前的極度接近。否則,警方就不能再靠指紋去認人了。

所以,你的「新左手」和「原左手」是「同一隻左手」的原因是,它們有著同一個模式。或者說,「同一隻左手」的「同一」,是指「同一個模式」。在這個角度下,你的左手,其實是一個「軟件」。

— Me@2013.10.22

2013.10.22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物理定律團 1.1

語意互相推卸責任論 2.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我量子力學的教授講過,「physical laws」同「the physical systems governed by those laws」,有時,不一定有明確分野。一般而言,「物理定律」和「受制於物理定律的物理系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意思沒有重疊。但是,有時會有一些特別的情形,導致兩個概念有交集。

(安:什麼意思?)

等一等,讓我想一想。我未必記得我教授的意思。

我不太記得詳細內容。我試試估計他的意思。我猜想,那其實是我們今天講過的「科學實驗問題」。

例如,如果一位物理學家,提出了一個新的物理理論,,你又怎樣判斷,新理論之中的新物理定律,正確還是錯誤呢?

(安:當然是靠做實驗。)

無錯。假設在執行整個實驗的過程中,鉅細無遺、分毫不差,只要有一個結果和新理論的預測不吻合,我們就否證了那些新定律;相反,如果有多次的結果,都和新理論的預測相符,你就印證了那些新定律 —— 那些新物理定律,雖然不可能有百分百的可靠性,但是十分可信可用。

但是,如果實驗結果否證了新物理定律,我又可以質疑,「實驗結果」和「新理論中的新定律」不合作,其中一個可能性是,「實驗有錯」而不是「新定律有錯」。為什麼你一口咬定,錯的一定是「新物理定律」?

(安:因為你在執行整個實驗的過程中,鉅細無遺、分毫不差?)

即使過程中沒有錯誤遺漏,值得信任,但是,那些「實驗儀器」呢?為什麼你信任它們?

今天我提過:

留意,無論是製作實驗儀器,還是推斷實驗結果,你都要用到已知的物理定律。

所以,信任「實驗儀器」,就相當於信任「已知的物理定律」。

一般而言,「實驗儀器」是「物理系統」,簡稱「物件」,受「物理定律」的主宰;「實驗儀器」本身,並不是「物理定律」。但是,在現在這個

信任『實驗儀器』,就相當於信任『已知的物理定律』

的上文下理之下,每個「實驗儀器」,其實都是一個「物理定律團」,即是一堆已知物理定律的化身。

或者說,「物件」之所以叫做「物理系統」的原因是,一件「物件」,可以看成一個「物理定律系統」;意思是,一件「物件」,是由一堆「物理定律」互相配合之下,組成的系統。

— Me@2013.10.18

2013.10.19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因果律 1.2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剛才開始討論「因果律」時,我把「經典物理學」和「物理決定論」用作成同義詞,嚴格來說不盡正確。「Laplace 因果律的局部版」即是「物理決定論」,而不是「經典物理學」。

「經典物理學」,是某一堆物理定律的統稱。「物理定律」,就是物理現象需要遵守的規則。但是,「物理決定論」,並不是直接由物理現象所遵守。所以,「物理決定論」不是「物理定律」之一。它比「物理定律」高了一個層次,是「物理定律」本身,需要遵守的規則。

簡而言之,「物理決定論」並不是「物理定律」,而是「物理定律的定律」。有些「物理定律」遵守「物理決定論」,有些不遵守。

「物理決定論」的地位,就相當於一部「憲法」。一般的法律,是由人去遵守。但是,「憲法」並不是直接由人去遵守。「憲法」是由「法律」去遵守,是「法律的法律」。意思是,理論上,任何法律的條文,都不可以違反「憲法」;實際上,任何違反「憲法」的法律條文,都有機會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有些「物理定律」,有「一因一果」的特性。那様,我們就說,那些「物理定律」遵守「物理決定論」。把所有遵守「物理決定論」的「物理定律」放在一起,就為之「經典物理學」。

「量子物理學」,有「一因多果」的特性。「量子力學」,除非是「宇宙版」,否則,並不遵守「物理決定論」。所以,「量子物理學」和「非經典物理學」同義。

(至於「量子力學宇宙版」,如果是「一因多果」的,它就為之不遵守「物理決定論」;如果是「一因一果」的,它就為之遵守「物理決定論」。

宇宙萬物根據『量子力學宇宙版』來運行,而『量子力學宇宙版』並不遵守『物理決定論』

」,

簡稱「量子自由論」。同理,

『量子力學宇宙版』是正確的物理定律,而又遵守『物理決定論』

」,

就為之「量子決定論」。

剛才我們已經分析過,「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並沒有實際上的分別。)

— Me@2013.10.15

2013.10.16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量子力學 1.17

因果律 1.22 | 語意互相推卸責任論 1.22 | Verification principle, 5.22 | 西瓜 9.22 | Make a difference, 3.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換而言之,根據「印證原則」和「萊布尼茲同一律」,你至少要在原則上,講得出有什麼方法,以什麼形式的實驗,分辨到哪一句對和哪一句錯,「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才算是「兩個不同」的理論。

如果,就連在原則上,你都講不出,如何分辨它們誰是誰非 —— 所有可能的實驗結果,「量子自由版本」和「量子決定版本」,都必定一模一樣的話,「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就根本是「同義句」。

(安:那就即是話,如果「量子物理定律」是正確的,無論我「相信」「量子自由論」,還是「量子決定論」,我都沒有錯。)

無錯。你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兩選其一,去作為你的世界觀。

我個人的取態是,相信「量子決定論」,取其作為我的思想架構。「量子決定論」不可以直接運用,不代表不可以間接運用;不可以全部運用,不代表不可以部分運用。而「間接而部分運用」的方法是,透過「局部版因果律」,去理解世界:

我們越詳細地了解,越多的物理定律,只要掌握某一個時刻,某一個物理系統,越精緻和越豐富資料,我們就可以越準確地,推斷到該個物理系統,在其他時刻的狀態,無論是過去或者將來。

簡而言之,

所知越多,預測就越準確。

— Me@2013.10.14

2013.10.14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量子力學 1.16

因果律 1.21 | 語意互相推卸責任論 1.21 | Verification principle, 5.21 | 西瓜 9.21 | Make a difference, 3.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根據「印證原則」(confirmation principle/weak verification principle)的延伸,或者根據萊布尼茲的「同一律」(identity of indiscernibles),無論句子甲乙的字眼有多大的不同,如果,即使只在原則上而言,你都講不出句子甲和句子乙的意思,在什麼情況之下,有怎麼樣的分別,句子甲乙就根本地,有著同一個意思。兩句只不過是,同一個意思的兩個表達方式而已。

正如「二加二」和「五減一」,雖然貌似不同,實質意思一樣。爭論「二加二」和「五減一」哪個才算正確,只是言辭之爭,浪費時間。

「自由意志問題」的核心難處,正正是帶著這種性質的言辭之爭。「自由意志問題」的意思是,究竟人或者其他有意識的物體,有沒有自由意志?

一個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可以做自己的決定;還是,一個人的意志,其實都是受制於各個自然定律,各個決定都是注定的?

簡化起見,我暫時只講,眾多意見中的其中兩個。其一是相信量子物理定律,而認為人有「自由意志」,簡稱「量子自由論」。其二是相信量子物理定律,但卻認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有「自由意志」,簡稱「量子決定論」。

「量子自由論者」認為:

雖然,宇宙萬物都要遵守『量子物理定律』,隨之而演化,但是,『量子物理定律』本身,內置了隨機性,不單只『容許』,甚至是『勒令』,要有『一因多果』的情況。

那樣,雖然,在同一個處境之下,人不會有無限個選擇,即是不會有絕對的自由,但是,在同一個處境之下,人往往有超過一個,可能的未來。

由『量子物理定律』所容許的,幾個可能未來之中,選擇自己最喜愛的一個,把它實現,就是在運用『自由意志』。

「量子決定論者」則認為:

宇宙隨著量子物理定律演化,一切事件皆是必然的,包括每一個人的每一個決定。而人有自由意志,只是一種錯覺。

雖然,『量子物理定律』本身,內置了隨機性,但是,那些『隨機性』只不過是來自於,邏輯上,我們沒有可能,收集到整個宇宙的所有狀態資料。如果,我們可以知道宇宙,在某一個時刻的全部資料,宇宙之中的所有事件,無論是在過去或者將來,包括每一個人的每一個決定,都可以用『量子物理定律』,運算推斷出來。

一因只會有一果 —— 在同一個處境之下,人只會有一個可能的未來。一切事件皆是必然的,包括每一個人的每一個決定。

(安:你想講,「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其實沒有分別?)

無錯。「印證原則」的意思是,你起碼要假想到,「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在什麼情況下,有怎麼樣的不同結果,它們的內容才算是,真正的「有分別」。

而「同一律」的意思則是,「沒有分別」的東西,就為之「相同」。

The difference that makes no difference makes no difference.

換而言之,根據「印證原則」和「萊布尼茲同一律」,你至少要在原則上,講得出有什麼方法,以什麼形式的實驗,分辨到哪一句對和哪一句錯,「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才算是「兩個不同」的理論。

如果,就連在原則上,你都講不出,如何分辨它們誰是誰非 —— 所有可能的實驗結果,「量子自由版本」和「量子決定版本」,都必定一模一樣的話,「量子自由論」和「量子決定論」就根本是「同義句」。

— Me@2013.10.09

2013.10.09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量子力學 1.15

因果律 1.20 | 語意互相推卸責任論 1.20 | Verification principle, 5.20 | 西瓜 9.20 | Make a difference, 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3 日的對話。

那彷彿就好像,你中了彩票,獲得了一千億元的獎金,存入了你的銀行戶口。但是,銀行的職員跟你說,你每日最多只能從那個戶口中,提款一百元。你就立刻發覺,窮你一生,甚至是十世的時間,都不能用盡那一千億元。如果你的朋友問你:「你是否擁有一千億元?」

你就唯有無奈地答:「那要視乎你『擁有』的定義。擁有而不能用,還算不算是『擁有』呢?」

安:但是,你又真的可以,從那一千億元的戶口之中,每天提取一百元去用。因為那些一百元,始終是來自那一千億元的,你不能說,那一千億元完全沒有用,完全不屬於你。)

無錯。

在這個例子中,你既可以說

我有一千億元的金錢,不過每日只可以提取一百元來使用

」;

亦可以說

我根本沒有一千億元的金錢,不過之後的每一天,也可以得到一百元的獎金。

(安:兩個講法之中,哪一個講法才是正確的?)

兩個都正確。兩個都可以用,因為兩個講法,都準確而完整地,描述了事實。

(安:那樣,哪一個講法,會比較好一點?)

因為兩個都正確,所以客觀上,並沒有所謂,哪一個會比較好一點。主觀上,你可以用經濟原則 —— 哪一句精簡一點,你就用哪一句。但是,在這個例子中,兩句的字數差不多。所以,基本上,你喜歡用哪一句,就用哪一句。

根據「印證原則」(confirmation principle/weak verification principle)的延伸,或者根據萊布尼茲的「同一律」(identity of indiscernibles),

無論句子甲乙的字眼有多大的不同,如果,即使只在原則上而言,你都講不出句子甲和句子乙的意思,在什麼情況之下,有怎麼樣的分別,句子甲乙就根本地,有著同一個意思。兩句只不過是,同一個意思的兩個表達方式而已。

正如「二加二」和「五減一」,雖然貌似不同,實質意思一樣。爭論「二加二」和「五減一」哪個才算正確,只是言辭之爭,浪費時間。

— Me@2013.10.03

2013.10.04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