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一個現象,又是近乎自然定律:
一生人百份百全職的老師,不會是最好的老師。
老師不應該”全職”。
就好像作家的例子一樣,如果一個人是全職作家的話,他有什麼人生經歷可以用作寫作題材呢?
例如,一個物理學家寫作的話,他可以寫他的物理研究、學習心得等等。
但是,一個全職作家,他有什麼經歷可以寫給讀者看呢?
全職作家在日常生活會與人相處,他可以寫有關如何與人相處的東西。
可以。但是這樣的話,全職作家的寫作題材,會既不廣泛,又不深入。
(安:你的意思是,用多些時間去創作,就會少了時間去經歷?)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可以”純創作”。你沒有自己的經歷的話,是不會創作出什麼深刻東西的。
例如一些詩人的詩有很高的質素,是因為他們有些深刻的體會。憑空是做不到詩人的。
尼采的講法是”一切文學,余愛以血書者。”
”血”是指親身經歷。
尼采的另一句是”最好的作者,是那羞於成為作家的人。”
教書有類似的情況。
例如,假設我讀中學時讀 physics(物理),大學時讀 physics,畢業以後去教 physics。
然後,有個學生問我,為什麼我要讀 physics 呢?我不打算做 physics 老師。哪 physics 對我有什麼用處呢?
— Me@2010.01.31
2010.01.31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