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過去

Apology 3 | Punishment 4 | 以直報怨 4 | Regret 4

幼稚建築論, 時間旅行

— Me@2009.12.19

甲:我以前太幼稚了,犯了很錯誤。如果可以給我回到過去,我就能夠避免那些錯誤,不會再犯。

乙:但是,如果你真的「回到了過去」,你就不會有現在的記憶,即是沒有現在的資料。亦即是話,如果你真的「回到了過去」,你就不會知道那些是錯誤。你會再犯一次。

甲:為什麼「回到過去」時,我不能保存現在的記憶?

乙:如果「回到過去」後,你仍然有「現在」的記憶,那就不是「過去」,而是「現在」。

甲:如果「回到過去」就會失去現在的記憶,我就只會有當時的記憶。那樣,我「回到過去」後所經歷的,將不會跟原本的「過去」,有任何分別。那樣,「回到過去」和「沒有回到過去」,又有什麼分別呢?那樣,「回到過去」還有意思嗎?

乙:沒有分別,亦毫無意思。

你要記住,你現在的成熟,建基於以往的幼稚。

大部人的「後悔」,也是有害無益的,因為他們不斷企圖「回到過去」。結果連「現在」也一併失去。

甲:你的意思是,我要「活在當下」?

乙:「後悔」的真正意義,並不是「企圖回到過去」。
   
為一個錯誤而「後悔」,真正意義在於,對自己承諾,不會再犯那個錯誤。而「道歉」的真正用處,則是對別人承諾,不會再犯該個錯誤。

(對於一些犯了錯,既不懂後悔,亦不肯道歉的人,法律會施予懲罰。「懲罰」的真正意義,不在於「報復」。「懲罰」的真正意義,在於防止當事人繼續犯錯,以及防止其他人開始犯錯。)

對於一些不能避免的錯誤,你不用過份介懷。你只要避免所有,可以避免的錯誤,那就已經是,最理想的情況了。要「避免所有可以避免的錯誤」,唯有三個方法:

1. 不做風險過高的事情。

對於未知之事,如果依據常理,自己並不能承受,失敗的後果,例如會導致死亡,那就不要冒險。其他推理不能預測到的細節,你就緊守兩項原則:

2. 不要重犯自己的錯誤;

3. 不要重犯別人的錯誤。

如果你同時做到這三點,那就已經是,最理想的情況了。

— Me@2014.02.02

2014.02.02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測不準原理 1.10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的對話。

(安:你的意思是,「測不準原理」成立,是「觀察者效應」成立的原因,而不是相反。一般人之所以錯,是因為不小心地,把「測不準原理」和「觀察者效應」的因果關係倒轉了。)

歸根究底,把「測不準原理」,誤會成「觀察者效應」的原因是,混淆了「影響」和「更換」;而一般人也會那樣混淆的原因是,「影響」和「更換」,可統稱為「改變」。

沿用剛才的簡稱,「甲」代表「原本的物理系統」;「乙」代表「額外量度儀器」。

在「測不準原理」的觀點下,描述「觀察者效應」時,我們應該把,「加入新的量度儀器(乙),於原本的物理系統(甲)之中」這個動作,視為「更換」了物理系統,而不是「影響」了原本的物理系統。

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把「甲+乙」(甲加乙),視為純粹是「甲」的延續;我們應該把「甲+乙」和「甲」視為,兩個獨立的系統。

(安:但是,根據我們之前,有關「時間定義」的討論,「影響」和「更換」沒有絕對的分別。在某個意思之下,「影響」和「更換」,是同一樣東西。

方便起見,我把「甲」稱為 A,而「甲+乙」,則簡稱為 B。

是「影響」還是「更換」,要視乎你把 A 和 B 標籤為,「同一個系統的兩個不同(時間)版本」,還是「兩個不同的系統」。

那只是言辭之爭。你沒有絕對的理據,去禁止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

— Me@2014.02.01

2014.02.02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