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 4

真正的問題是,大部分受僱人士,每天上班時,要花大部分時間,去處理因為上司愚蠢決定,而引發的無聊事情。

那為什麼大部分人仍然會選擇受僱呢?

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一般人怕自己做決定,因為「自己做決定」,代表自己要負上責任和承擔後果。受僱上班的話,有上司的指示,表面上,那就沒有那麼容易錯;實際上,即使錯了,也是上司的錯,不是自己的錯。

一般人怕做自己的主人,因為一般人怕犯錯,更怕犯錯後,不能推卸責任。

— Me@2010.12.09

2010.12.09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Physicist

You should be self-employed.

1. If some experience cannot be learned through self-employing work, work for others for several years first. (I had worked as a teacher for 3 years.)

2. For being a physicist, you have to join a university first, as a postgraduate student or a researcher. I did it by being a master student. And I have applied for UU.

The main point is your teacher and your boss have to be much more intelligent and experienced than you. Otherwise, you cannot learn much. 

Start a small business.

— Me@2010.01.01

2010.12.02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自僱退休 1.4

(安:那可以引申什麼呢?要麼就在細小公司工作,要麼就自己創造一些工作,即是自僱?那樣才符合自然定律,對人的身心健康,以致人際關係,都會是最好的?)

大公司的內部運作,就好像共產主義一樣。對於每一個員工來說,無論自己的工作質素幾好或者幾差,所得的金錢和精神回報,都會和其他大部分員工差不多。當一間機構不是論功行賞,甚至所謂的「功」很容易就給其他人奪去時,正常的員工即使原本是鬥志頑強,很快都會變成神志失常。

(安:但是,「細小公司」或者「自僱人士」在自由市場中的經營成本太高。化成「大公司」的話,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大公司」還有它們的存在價值。)

互聯網普及之後,情況不再是那樣。Paul Graham 的另一篇文章講,摩爾定律令硬件廉價;開源軟件令軟件免費;互聯網令 市場推廣 便宜。利用互聯網的話,「市場推廣」不必再是成本高昂的工序。依靠「自僱工作」為生,沒有以前那麼困難。 

— Me@2010.11.26

Moore’s law has made hardware cheap; open source has made software free; the web has made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free; and more powerful programming languages mean development teams can be smaller.

— Paul Graham

2010.11.26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人生旅行團 2

自僱退休 1.3

真正可能會頹廢,漫無目的地生活的,是那些既不是打工,又不是自僱的人士。

(安:例如一些退休人士。如果我已經退休,又有足夠退休金的話,我基本上會積極墮落,瞬間頹廢。

那有沒有一個「防止腐敗系統」呢?)

「退休」本身是一個人為,而又違反自然定律的荒謬制度。「人類」並不是一種適合完全不工作的生物。「退休」就把人放在一個完全不工作的狀態,提高了人的衰退速度。「退休」根本是一個錯誤發明,你沒有必要跟這個制度而行。

(安:「人類」並不是一種適合完全不工作的生物。而根據 Paul Graham 的一篇文章所講,「人類」亦不是一種適合在大公司裡工作的生物。)

兩句可以結合,沒有衝突。

(安:那可以引申什麼呢?要麼就在細小公司工作,要麼就自己創造一些工作,即是自僱?那樣才符合自然定律,對人的身心健康,以致人際關係,都會是最好的?)

大公司的內部運作,就好像共產主義一樣。對於每一個員工來說,無論自己的工作質素幾好或者幾差,所得的金錢和精神回報,都會和其他大部分員工差不多。當一間機構不是論功行賞,甚至所謂的「功」很容易就給其他人奪去時,正常的員工即使原本是鬥志頑強,很快都會變成神志失常。

— Me@2010.11.24

Internally most companies are run like Communist states. If you believe in free markets, why not turn your company into one?

Hypothesis: A company will be maximally profitable when each employee is paid in proportion to the wealth they generate.

— Paul Graham

2010.11.24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Copyleft 5.4

問題是,如何將自己編寫的程式作品,發表成「自由軟件」呢?

即使直接「釋放」了自己軟件作品的版權,容許別人任意複製,都不能保證該作品永久是「自由軟件」。你自己沒有保留版權的話,心地不好的人就可以把你的程式修改一點,然後宣稱「版權所有」,從而限制其他人複製。

所以,Richard Stallman 決定保留自己作品的 copyright(版權),不直接「釋放」。取而代之,他用一種很特別的 copyright,名叫「copyleft」。他發表自己的電腦程式時,都是用「copyleft」這種版權。一個程式用「copyleft」版權的話,即是作者容許用家任意複製該程式。作者甚至提供了程式的 source code(源程式碼),讓用家修改該程式。改進了程式後,除了自己使用外,用家還可以把新版本再發表,甚至售予其他人。Copyleft 唯一的「限制」是,「再發表」的程式,一定要是用 copyleft 本身作為版權。這個「限制」,保證了「自由軟件」永久是「自由軟件」。

注意,字面上,copyleft(著佐權)好像是 copyright(著作權)的相反。實際上,copyleft 是 copyright 的一種。

原本,Richard Stallman 不滿現存的 software copyright(軟件版權)制度。但是,他卻發明了 copyleft 來推廣「自由軟件」。他就好像在 copyright 制度上,安裝了一個 virtual machine(虛擬機器)– copyleft,用來制衡 copyright 本身。或者說,copyleft 的存在,是為了彌補 copyright 制度的不足。

Copyleft 的確切執行,建基於完善的 copyright 制度。當一個地方的著作權(copyright)制度還未成熟時,著佐權(copyleft)不能有效發展。

— Me@2010.10.19

2010.10.19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Copyleft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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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創立了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自由軟件基金會)和啟動了 GNU Project(GNU 項目)。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存在目的,是製作各式各樣的電腦程式,然後將其發表成「自由軟件」。而眾多種類的程式之中,最關鍵的是 Operating System(作業系統程式),所以,GNU Project 的目標是,編寫一個 Free Operating System(自由的作業系統程式)。「Free」的意思是指「自由」。「自由」的意思是,用家買了該個程式後,可以自由複製,甚至複製給朋友使用。

「Free」這個英文字有兩個可能的意思。一個是指「自由」;另一個是指「免費」。在 GNU Project 開始時,Richard Stallman 還沒有分清楚這兩個意思。後來,他再三強調,「Free Software」的意思是指「自由軟件」,不是指「免費軟件」。「自由軟件」是否「免費」,並不是他直接關心的事情。他指出,程式員都可以靠售賣「自由軟件」為生。重點是,不應限制買家如何利用、修改 和 複製 買回來的程式。

問題是,如何將自己編寫的程式作品,發表成「自由軟件」呢?

即使直接「釋放」了自己軟件作品的版權,容許別人任意複製,都不能保證該作品永久是「自由軟件」。你自己沒有保留版權的話,心地不好的人就可以把你的程式修改一點,然後宣稱「版權所有」,從而限制其他人複製。

— Me@2010.10.16

2010.10.16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Copyleft 5.2

另外,「Copyleft」都是運用了「Virtual Machine」概念。還有,更「驚嚇」的是,「Copyleft」其實一個完美的「Virtual Machine」。你記不記得「Copyleft」的原意是什麼?

(安:「Copyleft」的原意是,令到電腦程式免費?)

不是。完全不是這個意思。

Richard Stallman 覺得電腦程式應該給人互相複製。「電腦程式」的本質就是「極容易複製」,因為「複製程式」的成本近乎是零。Richard Stallman 覺得,既然是這樣,我們就不單不應該阻止電腦程式用家複製程式,而且還應該鼓勵,以推動人類電腦知識的傳播和發展。

我有沒有講過 Richard Stallman 的故事?

(安:沒有詳細講。)

有關 Richard Stallman 的詳細生平事跡,你可以參閱《維基百科全書》。我現在只講一些重點。Richard Stallman 不喜歡現在的 software(電腦軟件/程式)的 copyright(版權)制度,因為 copyright 禁止用家之間互相複製程式。但是,要以一人之力,一下子改變現時的 software copyright 制度,又沒有什麼可能。所以,Richard Stallman 採取了以下的策略。

他創立了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自由軟件基金會)和啟動了 GNU Project(GNU 項目)。GNU Project 的目標是,編寫一個 Free Operating System(自由的「作業系統程式」)。

— Me@2010.10.14

2010.10.14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Jesus, Buddha, Einstein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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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your Christ. I do not like your Christians. Your Christians are so unlike your Christ. The materialism of affluent Christian countries appears to contradict the claims of Jesus Christ that says it’s not possible to worship both Mammon and God at the same time.

— Mohandas K. Gandhi

— Me@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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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8 Saturday ACHK

個人大組織 6

馬克吐溫(Mark Twain)曾經講過:「如果你假設世人都是瘋狂的話,你會發現,世間上很多原本不能解釋的事情,都可以解釋到。」

你聽過這一句沒有?

(安:你以前用「即時通訊軟件」(Instant Messaging)傳送過給我。)

是不是「地球表面,是一間精神病院」的那一篇?

這一句不只可以解釋到「很多」現象,而且可以「絕大部分」的現象。所以,我覺得這一句真是威力驚人。

(安:你的意思是,「人是瘋狂的怪獸」這一句,比「人是理性的動物」有更大的解釋力?)

無錯。

(安:「人是理性的動物」都有解釋能力,但是它只能解釋到小部分的現象。而「人是瘋狂的怪獸」卻能解釋到大部分的現象。)

— Me@2010.07.19

相關條目:

地球 2

2010.07.19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不敵天氣

個人大組織 5.4.2

所以,「追求『受歡迎』」,就相當於「追求『瘋子』的認同」。

即使我們假設「受歡迎」是正面的事情,「追求『受歡迎』」仍然是不智的,因為成本太大,效果太小:

你可以花一生的時間,令到自己受歡迎;但是,你的喪禮將會有多少人出席,還要視乎當日的天氣。

— Me@2010.07.16

No matter how rich you become, how famous or powerful, when you die the size of your funeral will still pretty much depend on the weather.

–- Michael Pritchard

2010.07.16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個人大組織 5.4

反白論前傳:明星篇

「個人通常正常,而團體通常瘋狂。」所以,「追求『being popular』(受歡迎)」是不智的。

「受歡迎」,即是「受到群眾的認同」。而「群眾」通常也是瘋狂的。所以,「追求『受歡迎』」,就相當於「追求『瘋子』的認同」。

— Me@2010.07.10

2010.07.11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電燈膽

旅行團現象

個人大組織 5.3

一方面,人不是被設計到,可以自己一個生存的。即使假設在物理上,你有所有生活上的必須品,可以自己一個生存,心理上不可以。

另一方面,人亦不是被設計到,可以和一大班人一同生存的。如果你每天也需要和過多的人相處的話,你的心理狀況會很混亂,時間會不夠用。你的思想會不能集中下來,做長遠有意義的事情,例如讀書和工作。

還有,人一多起來,就開始有政治結構,該個團體中的人,就開始不能真心相處。比喻說,兩個人,可以談戀愛;三個人,大概不可以。多了出來的第三個人,叫做「電燈膽」[1]。

(安:又或者,會出現「旅行團現象」。你和兩三個朋友一同去旅行時,你們可以自己決定哪些時候去哪些地方。但是,當你參加了旅行團,三十個人在一起時,基本上,你就失去了「自由」。)

一方面,一個人去旅行的話,既沒有人和你互相照應,十分不方便,又沒有人和你互相分享,非常不開心。另一方面,太多人一同去旅行的話,你又會失去自由,不能追求自己想要的目標。

人生的時間旅行亦然。

— Me@2010.07.08

Friendship

* Two may talk and one may hear, but three cannot take part in a conversation of the most sincere and searching sort.

— Ralph Waldo Emerson

[1] 香港方言。

2010.07.08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個人大組織 5.2

「個人通常正常,而團體通常瘋狂。」而「明星」,就是介乎「個人」與「團體」之間的東西,因為每一個「明星」,都是一個有需要吸引「大眾」注意的「個人」。而「大眾」通常也是瘋狂的。

一個太出名的人,很難維持健康的心理,因為他時常也要面對瘋狂的「大眾」。

其實,有很多行業也時常要面對「團體」,所以,我們要懂如何應世。「應世」是什麼意思呢?「應世」的意思是,應付一大班瘋狂的人。

(安:如果在一班人中,每一「個人」都正常的,為什麼當他們形成一個「團體」時,那班人通常也是瘋狂? 那些「瘋狂」從何而來呢?)

有很多個可能的答案。

— Me@2010.07.06

自己一個人時,不會對自己說謊;團體時,大部分人也通常互相說謊。

自己一個人時,不會特意浪費大量時間做無用的事情;團體時,通常也會。

自己一個人時,不能不思考;團體時,大部人也不思考。他們人云亦云,沒有自己的主見。

自己一個人時,不能推卸責任;團體時,大部分人也互相推卸責任。

— Me@2010.01.31

— Me@2010.07.06

2010.07.06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