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識就飛 8.3

唔識就飛(完全版)1.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5 月 18 日的對話。

一個人如果沒有足夠資料,多聰明也沒有用。正如,一個人如果沒有足夠的食物材料,廚藝再高,也沒有辦法煮到美味的菜色。所以,考試時,凡是在指定時間內想不到的題目,千萬不要繼續想。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繼續想」都不會令你「想得到」。為什麼呢?

在指定時間內想不到,有兩個可能性。

第一,你當時沒有足夠的資料,來處理該道題目。那樣的話,你再思考多十個小時,都不會有足夠的資料。情形就好像,你在烹飪時,發覺沒有足夠的食物材料。任你如何努力烹飪,那些食物材料都不會從天而降。倒不如,你花時間去做其他題目。

第二,你當時具備足夠的資料,但在那一刻,在思考上走錯了路。誤入歧途的話,再走只會越來越泥足深陷。情形就好像,你在走迷宮時,在其中一個分岔路口做錯選擇,任你如何努力走下去,正確的路線都不會從天而降。倒不如,你先花時間去做其他題目,然後才回來,重新開始想。

在「思考迷宮」之中,走錯分岔路的話,唯一可以扭轉形勢的方法是,重新再想過。但是,如果你在那一刻立即重頭再想的話,原本的錯誤想法仍然會停留在腦海之中,揮之不去。所以,你應該「唔識就飛」,先做其他題目,令自己可以忘記原本的想法。回來再想時,想通的機會就會很大。

即使萬一到最後,你也仍然想不到,那也沒有大相干,因為至起碼,你沒有白白犧牲了原本懂做的其他題目。

— Me@2011.09.18

2011.09.18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Number, Time, Money, 2.7

Ideal clock 3.7 | 時間定義 13.7

第二,應用時間標籤時,我們並不會真的把它們逐對直接比較。

反而,我們是在各個事件發生時,先行從年曆、月曆、日曆 和 時鐘上,獲取時間讀數,然後把各個事件,放在時間軸上的對應位置。那樣,毋須做任何其他動作,所有你要考慮的事件,就會已經自動排列好。

— Me@2011.09.16

2011.09.16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ake a difference, 2

Verification principle

Verificationism is the view that a statement or question is only legitimate if there is some way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statement is true or false, or what the answer to the question is.

Verification principle: That meaningful statements should be analytic, verifiable or falsifiable.

— Wikipedia on Verificationism

檢證原則

一句句子要有意思,你要講得出,至少在原則上,它在什麼情況下為之真、在什麼情況下為之假。換句話說,你要講得出,至少在原則上,如何證明或者否證它。否則,那句句子就沒有意義。

檢證原則 –> 印證原則

但是,有時即使一些句子明明是有意義的,在原則上,也沒有可能百分百證明,它們是正確的。

例如,科學理論句子的特性是,只要有一個妥當執行的實驗,和它的預測不相符,就足以否證它。相反,無論有多少次實驗的結果,和該個科學理論的預測吻合,你也不能保證,下一次的實驗結果,仍然會是那樣。換句話說,無論你做多少次實驗,也不能百分百證明,那句科學理論句子是正確的。

所以,我們放寬了「檢證原則」的要求,把它改編為「印證原則」。一句句子即使不能通過「檢證原則」,如何能夠通過「印證原則」的話,我們仍然可以視之為有意義。

印證原則

一句句子即使不能通過「檢證原則」,如果你可以講得出,至少在原則上,如何提高它的可信度,我們仍然可以視之為有意義。

— Me@2011.09.15

2011.09.15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Number, Time, Money, 2.6

Ideal clock 3.6 | 時間定義 13.6

(安:第二個大問題是,你剛才講過,沒有一套數字標籤系統(時間讀數)的話,有多於兩件事時,無論是

1. 要建構事件序列;

2. 要在原本的事件序列中,加插額外的另一件事;還是

3. 要把兩個事件序列,組合成一個序列,

都要將眾多對事件,逐對考慮發生的先後次序,十分麻煩。但是,有了一套數字標籤系統後,何嘗不是十分麻煩呢?

例如,我們原本的事件序列是「乙(-1)、甲(0)、丙(2)」。如果要額外加上第四件事「丁(1)」的話,你都要先比較(-1, 1)的大小關係、(0, 1)的大小關係 和 (2, 1)的大小關係,才可以知道「丁(1)」發生於「甲」「丙」之間,繼而更新序列為「乙(-1)、甲(0)、丁(1)、丙(2)」。

到頭來,也是要「逐對比較」。唯一的分別,就是原本是逐對事件比較先後,現在是逐對數字比較大小。)

第一,即使要「逐對比較」,「比較數字」遠比「比較事件」容易得多。我給任意的兩個數字你,你都會立刻知道,哪一個比較大。但是,某兩件事件的先後關係,有時十分明顯,有時不十分明顯,有時十分不明顯。

「十分明顯」的例子有:「甲 = 入大學;乙 = 大學畢業」。因為「入大學」是「大學畢業」的先決條件,所以「入大學」一定先於「大學畢業」發生。

「不十分明顯」的例子有:「甲 = 電燈面世;乙 = 電話面世」。

「十分不明顯」的例子有:「甲 = 地球形成;乙 = 火星形成」。

即使是「先後次序十分明顯的一堆事件」,「比較數字」仍然比「比較事件」容易得多。試想想,你怎樣「解釋」給電腦知,「入大學」是「大學畢業」的先決條件呢?

相反,如果「甲」和「乙」都有數字標籤的話,例如「甲 = 入大學(1999 年);乙 = 大學畢業(2002 年)」,毋須任何其他的解釋,電腦也會立刻知道,「甲」「乙」的先後次序。

即使有一百萬件事件要排序,如果當中的每一件事,都有時間標籤的話,電腦也可以輕易完成。相反,如果是一堆推理任務的話,一般的電腦不能勝任。

第二,應用時間標籤時,我們並不會真的把它們逐對直接比較。

— Me@2011.09.14

2011.09.14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Number, Time, Money, 2.5

Ideal clock 3.5 | 時間定義 13.5

(安:有一個大問題。你如何選定某一件事所對應的「時間讀數」呢?

例如,如果「乙」先於「甲」發生的話,「乙」的數字應該比「甲」的數字小。但是,有無限組數字符合這個條件。)

第一件事(甲)的數字,正如剛才所講,是任意的。所以,你可以選一個對你來說,最方便的數字。因為 0(零)是最簡單的數字,大多數情況下,也是最方便的數字。

第二件事(乙)的數字,除了「如果『乙』先於『甲』發生的話,『乙』的數字應該比『甲』的數字小;如果『乙』後於『甲』發生的話,『乙』的數字應該比『甲』的數字大」這個條件要符合之外,其實都是任意的。

類似地,其他事件的數字標籤,有很大程度上也是任意的。只要數字們的大小關係,正確反映事件們的先後次序便行。

正正是因為有很大的主觀任意性,大家才需要為那些數字標籤定下客觀標準。客觀標準化後,反映事件們發生先後次序的數字標籤,就可以簡稱為「時間讀數」。

至於如何把那些數字標籤客觀標準化,則是另一個問題。

— Me@2011.09.14

2011.09.14 Wedn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時、間、時間

Number, Time, Money, 2.4

Ideal clock 3.4 | 時間定義 13.4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3 月 6 日的對話。

更麻煩的情況是,當你要把另一個序列「戊、己、庚、辛、壬、癸」,和原本的序列「乙、甲、丁、丙」合成一個序列時,你將要花很多功夫,比較多對事件的發生先後。

(安:你究竟想帶出什麼?)

要解決這類問題,就必須訂立一套客觀的標準。這套客觀標準,就是「因果距離」。

這套標準的中心思想是,把每一件事都標籤一個數字。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假設事件甲乙丙丁的發生先後次序是「乙、甲、丁、丙」。

首先,將第一件要考慮的事件(甲),附上一個任意的數字。例如,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可以將「甲」的數字定為「0」(零)。

然後,我們考慮第二件事(乙),看看它發生於「甲」的之前還是之後。之前的話,我們就用一個小於「甲」數字的數字來標籤「乙」,例如 -1; 之後的話,我們就用一個大於「甲」數字的數字,例如 +1。在我們的例子中,「乙」發生於「甲」之前。「乙」的數字是 -1。

接著,我們考慮第三件事(丙),根據它分別和「甲」「乙」的先後次序,來決定用哪一個數字來標籤「丙」。如果「丙」發生於「乙」「甲」之間的話,我們就用一個 -1(乙)和 0(甲)之間的數字來標籤「丙」,例如 -0.5。在我們的例子中,「丙」發生於「甲」之後。我們需要用一個大於 0(甲)的數字來標籤「丙」,例如 2。

如此類推,把我們需要考慮的每一件事,都用這個方法,附上一個數字標籤,用來反映它們的發生先後次序。數字越小,代表越先發生;數字越大,代表越後發生。

把每一件事都標籤一個數字,事件發生的先後就一目瞭然,避開了剛才所提的兩個問題。

例如,我們原本的事件序列是「乙(-1)、甲(0)、丙(2)」。如果要額外加上第四件事「丁(1)」的話,只要看看「丁」的數字(1),我們就立刻知道,它發生於「甲」「丙」之間,從而馬上更新序列為「乙(-1)、甲(0)、丁(1)、丙(2)」。

另外,如果要把這個序列和另一個序列「戊(-0.9)、己(1.1)、庚(1.5)、辛(1.51)、壬(4)、癸(17)」,組合成一個大序列的話,我們只要把這十件事,根據它們的數字標籤排序就可以。

這裡的數字標籤,就是平日所用的「時間讀數」。兩件事的時間讀數相差,就是平日所謂的「時間長度」。而時間長度,就是我所講的「因果距離」。「時間讀數」和「時間長度」,把「先後」這個概念客觀標準化。

「時間讀數」,可以簡稱為「時」;「時間長度」,可以簡稱為「間」。

(安:有一個大問題。你如何選定某一件事所對應的「時間讀數」呢?

例如,如果「乙」先於「甲」發生的話,「乙」的數字應該比「甲」的數字小。但是,有無限組數字符合這個條件。)

— Me@2011.09.13

2011.09.13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時間金錢

Number, Time, Money, 2.3

Ideal clock 3.3 | 時間定義 13.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3 月 6 日的對話。

(安:那你又如何描述或者定義「因果距離」呢?)

如果世間上只有兩件事的話,其實我們毋須考慮「因果距離」。例如,事件乙的原因是事件甲,所以甲「先於」乙發生。我們考慮甲乙的先後便行。考慮它們的「因果距離」,並沒有大意義。

比喻來說,假設你生存在「以物易物」的年代,而世界上只有兩件東西(A 和 B)在經濟市場。你擁有物件 A ,正在猶豫用不用它來換取物件 B。你只需要考慮,究竟對你來說,物件 B 的價值,是否高於物件 A。考慮它們的價值相差多少,並沒有大意義。

要考慮「因果距離」,是因為有第三件事「丙」。有甲乙丙三件事的話,就會有三對先後關係要講(甲乙、乙丙 和 甲丙),十分麻煩。如果我們知道「甲」發生於「乙」之前,而「乙」又發生於「丙」之前的話,我們就自然知道「甲」在「丙」之前。但是,如果我們所知道的是,「甲」發生於在「丙」之前,和「乙」發生於「丙」之前的話,我們其實還未知道,甲乙兩件事,哪件先發生。

比喻來說,要考慮物件 A 和物件 B 的價值具體相差多少,是因為有第三樣物件 C。如果我們所知道的是,A 的價值高於 C,和 B 的價值高於 C 的話,我們其實還未知道, A B 兩樣物件,哪一樣的價值比較高。

(安:那有什麼麻煩呢?你只要把甲乙丙的發生先後,順序講一次便行,例如:「這三件事的時序是『乙、甲、丙』。」)

這個序列不會是事先知道的。那要我們個別考慮「甲乙」、「乙丙」和「甲丙」的先後次序才會知道。比喻來說,在「以物易物」的年代,你不會事先知道 A、B、C 的價值序列是(例如)「B、A、C」。我們要個別比較「AB」、「BC」和「AC」的價值高低才會知道。

還有,如果還有第四件事「丁」的話,你就要修改你的序列。

(安:那應該不成困難。只要把「丁」加在原本的序列就可以,例如「乙、甲、丁、丙」。)

那又返回同樣的問題:「丁」應該加插於哪兩件事之間,我們不會事先知道。我們要將「丁」和原本的事件逐一考慮先後次序,直到有一件事先於「丁」(例如「甲」),和有另一件事後於「丁」(例如丙),才可以知道這四件事的發生先後是「乙、甲、丁、丙」。

更麻煩的情況是,當你要把另一個序列「戊、己、庚、辛、壬、癸」,和原本的序列「乙、甲、丁、丙」合成一個序列時,你將要花很多功夫,比較多對事件的發生先後。

(安:你究竟想帶出什麼?)

要解決這類問題,就必須訂立一套客觀的標準。這套客觀標準,就是「因果距離」。

— Me@2011.09.12

2011.09.12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Tree rings

年輪 | 年年齡 8 | Cumulative concept of time, 12

The younger tree is still here, for it is inner part of the present tree.

This file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2.0 Generic license. Author: Lawrence Murray from Perth, Australia

present-self of the tree = younger-self of the tree + the outer layers [1]

— Me@2011.09.10

[1] This is not scientifically accurate. But it is a good analogy for illustrating the cumulative nature of time.

2011.09.11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去偏僻化

唔識就飛(完全版)| 唔識就飛 8 | 無足夠資料 6.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5 月 18 日的對話。

所以,你要在平時溫習課文和練習題目時,十分刻意地儲存這類資料於「魔法筆記」中,然後反覆背誦,直到它們和你形影不離為止。

那會不會遇到一個情況是,我平日儲存了(例如)一百個技巧,而考試卻偏偏考我所不熟悉的第一百零一個?

這個情況發生的機會不大。即使考試真的考一些「偏僻」的東西,也不會很多。還有,既然是偏僻的題目,除了你以外,其他大部分考生都同樣是不懂如何做。總體而言,偏僻題目對你的傷害有限。

如果你真的要奪取 A 級成績的話,你可以透過做大量的 past paper(歷屆試題),在平日收集定各式各樣在公開試中,有機會出現的偏僻技巧,把他人心目中的「荒山野嶺」,化成你的「原居地」。

— Me@2011.09.11

2011.09.11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Number, Time, Money, 2.2

Ideal clock 3.2 | 時間定義 13.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3 月 6 日的對話。

(安:但是,我又可以追問,你的「理想時鐘」究竟在量度什麼?)

我不一定要答「時間」。我有其他恰當的答法。

「時間」就是「因果網絡」。「原因」就是「先決條件」。例如,「事件乙的原因是事件甲」的意思是,甲是乙的「先決條件」。沒有甲,就不會有乙。所以我們說,甲就在乙的「過去」;或者說,甲「先於」乙發生。

這只處理了「因果網絡」中,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我們並沒有討論過「因果距離」。「因果距離」就是日常所講的「時間長度」:原因甲和結果乙,在時間上相差多少。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我可以這樣答:

「理想時鐘」所量度的,是「因果距離」。

(安:但是,你說「因果距離」即是兩件事件之間,時間的長度。那又用了「時間」這個概念,來答我的問題。)

你誤會了。我並不是用「時間長度」來定義「因果距離」。相反,我是指這兒的「因果距離」,對應於一般人所講的「時間長度」。換句話說,我反而是用「因果距離」來定義「時間長度」。而「因果距離」本身,我還沒有給予定義。

(安:那你又如何描述或者定義「因果距離」呢?)

— Me@2011.09.10

2011.09.10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Free-will theorem by Conway and Kochen

Time in physics, 2

3. The future doesn’t exist at the present regardless of any definitions:

… as long as we admit that the experimeters have a free will, all other quantum objects have to have a free will as well so their outcomes can’t be functions of the data (hypothetical “hidden variables”) that exist in the past light cone.

— Ten new things modern physics has learned about time

— Lubos Motl

2011.09.09 Friday ACHK

無足夠資料 6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5 月 18 日的對話。

一個人如果沒有足夠資料,多聰明也沒有用。「沒有足夠資料」為之「無知」;「有足夠資料也做不到正確的決定」為之「愚蠢」。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一定要分清楚,不可混淆。

例如,你剛剛的那一題想不到,千萬不要以為是因為自己「愚蠢」。健康的心態是,認為那是因為自己「無知」,沒有足夠的資料。這兒的「沒有足夠資料」,可以是指(例如):

1. 自己還未背誦這一題的所有相關公式;

2. 不懂題目的某個英文生字;或者

3. 對該題所有必須的運算技巧,還未純熟

等等。

所以,你要在平時溫習課文和練習題目時,十分刻意地儲存這類資料於「魔法筆記」中,然後反覆背誦,直到它們和你形影不離為止。

— Me@2011.09.08

2011.09.08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