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夢初醒 4.1

讀書與睡眠 4.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還有什麼問題?

(CYM:我很夜才睡得著覺。)

「有心栽花花不香,無心插柳柳成蔭。」

要防止失眠,就千萬不要迫自己入睡。那只會弄巧反拙,令自己的腦部活躍起來,令自己更加睡不著覺。

「把手緊握 什麼都沒有  把手放開 你得到一切  — 臥虎藏龍」

所以,防止失眠的最好方法是,不要介意自己失眠。你不要視「睡得著覺」為,唯一的「睡覺」方法。你要重新定義「睡覺」為,躺在牀上。你要清楚知道,即使「睡不著覺」,只要躺在牀上,就已經是有效的休息。你有這個正確心態的話,身心自然會放鬆起來,「睡得著覺」的機會就大很多。還有,即使仍然「睡不著覺」,你也不會介意,反正只要躺在牀上,就已經是有效的休息了。

(CYM:但是,有時一等就要等兩個多小時,沉悶非常。)

係啊,係咁咖喇。(是的,就是那樣。)

或者,你開著音樂。有著音樂聽著等,一來,你可以減輕沉悶;二來,你分散了自己,多餘的注意力,防止自己胡思亂想。那樣,你的心情就會更加放鬆。

— Me@2013.09.11

2013.09.12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Allow no exceptions 4

活在當下 4.2.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我有沒有講過,「allow no exceptions」(不容有例外)這個時間管理技巧?

每逢你想培養一個新的習慣,你就可以使用這個技巧。在新習慣完全固定之前,你都不要容許有例外,除非遇上超極端的情況。例如,你計劃了每天也要,花 15 分鐘的時間,去閱讀英文書的話,你就要每天也真的閱讀 15 分鐘,不容有例外。又例如,你要每星期也做到一份,「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數學與統計)科 past paper(過往試題)的話,你就要每星期也真的做到一份,不要有例外。

(HYC:做兩份呢?)

如果你原本的時間表設定是「每星期一科做一份 past paper」,就千萬不要改動它,除非編了那個時間表後,你接收到一些新的資料,或遇上新的經歷,令你發覺時間表適宜改動一下,從而加以提升工作效率。

「Allow no exceptions」(不容有例外)的意思是,你安排了每星期做一份「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past paper 的話,就要做到一份,不少不多。「做多一份」和「做少一份」,同樣都是害己不淺,因為在這一科「做多了一份」,其實就相當於在另一科「做少了一份」,除非你有無限的時間。

無論發生什麼事情,你都要每星期完成到一份,除非遇上超極端的情況,例如發燒或者有火警。其他凡是不影響「身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東西,無論在你情感上有多震撼,都只能作「藉口」,而不能作暫緩工作大計的「理由」。你都要把它們置之不理。例如:

1. 心情欠佳,提不起勁;

2. 書桌亂七八糟,似乎需要先行整理一下;

3. 電視劇大結局;

4. 男朋友打電話給你,要和你分手;

等等。

— Me@2013.09.06

如果你想做一件事,你會找一個方法;如果你不想做一件事,你會找一個藉口。方法可能得一個,藉口肯定有很多。

— 改編自阿拉伯諺語

— Me@2013.09.06

2013.09.08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無限倍 1.2

身輕如燕 1.8 | 試前暑假 3.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萬事起頭難。最難的一步,往往是開始執行大計時的那一步。相反,起頭萬事易。開始了以後,要持續執行往後的步驟,反而沒有那麼困難。

所以,如果你可以在中七(中學的最後一個學年),開學前的那個暑假,先行開始執行你的「past paper 大計」,先行完成數份 past paper(歷屆試題)的話,你的進度就已經是,一般人的一千萬倍。

— Me@2013.09.03

2013.09.03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無限倍

身輕如燕 1.7 | 試前暑假 3.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你要每一科也維持,一個恰當的進度。大概而言,你在這個暑假之中,如果每科每星期完成到,一份一年的 past paper(歷屆試題),就已經十分理想。

試想想,即使你「計時間、計分數」,去完成某一年的 past paper,只需要用六個小時,你還要為自己批改和做改正。遇到不懂改正的地方,更要抽時間去問老師或者同學。然後,你又要把學到的內容和技巧,歸納壓縮至你該科的「魔法筆記」之中。再考慮「你有幾科要兼顧」這個因素的話,你要發現,「每科每星期完成一份 past paper」這簡單的目標,其實並不容易達到。

假設你原本打算這一科在暑假之中,可以完成到六份試題;而結果只完成了三份。即使那樣的大失預算,你仍然遠遠優勝過,其他大部分的同學。大部分人的問題是,他們時常企圖先「溫完書」,才開始做 past paper。結果是,一份也沒有做。

你雖然只完成了三份,但是別人卻完成了零份。你試想想,你的工作成果,是別人的多少倍?

— Me@2013.09.01

2013.09.01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身輕如燕 1.6

試前暑假 3.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我「魔法時間表」的大精神是,想要有足夠的時間和心神,去專心溫習的話,就一定要同時安排有足夠的時間,去休息、玩樂 或 無所事事。那就是最健康的。

如果你跟足我「魔法時間表」的設定,就會自動地得到「作息定時」和「生活平衡」的效果。另外,「魔法時間表」中的「科目自動循環結構」,會令你的每一科,都會得到適量的照顧。你並不會因為太緊張,而不當地偏重了一兩科,導致忽略了其他科也不自覺。

詳情請參閱我的網誌,有關讀書技巧的文章。而專門講述「時間管理系統」的,只要點擊「magic schedule | 魔法時間表」這個標籤,就可以閱讀得到。

— Me@2013.08.29

2013.08.29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三小時問題 2.4

Half an Hour 7.4 | 身輕如燕 1.5 | Allow no exceptions 3.4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另外,在每個半小時方格中,千萬不要讓自己看到時鐘,因為一看時鐘,就代表你已經分了心。不看時鐘,又怎樣可以知道時限已到呢?

在每個半小時方格的開始,你都要設定鬧錶或者鬧鐘,於半小時後響。在每格五分鐘休息的開始,你就更加要那樣做。你不設定鬧錶於五分鐘後響的話,那五分鐘往往會自動膨脹成五小時。

— Me@2013.08.25

2013.08.25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三小時問題 2.3

Half an Hour 7.3 | 身輕如燕 1.4 | Allow no exceptions 3.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還有,在每格半小時內,不要容許其他科的東西,無論是書本或者筆記,存在於自己的視線範圍以內。甚至,即使同一科的其他東西,只要是跟手頭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都一定要它們消失於那半小時的世界之中。

無論是其他科的東西,還是同一科的其他東西,都只會不斷折磨你: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放棄吧!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現在多努力也沒有用。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現在多專心也是多餘的。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是垃圾!

垃圾!垃圾!垃圾!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不會夠時間的。

垃圾!垃圾!垃圾!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你還有很多東西未做!

— Me@2013.08.22

2013.08.22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三小時問題 2.2

Half an Hour 7.2 | 身輕如燕 1.3 | Allow no exceptions 3.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我每次講這一點時,幾乎每個人都會笑。原因是,每個人都是那樣,有系統地浪費時間的。我年輕時也是那樣。

那様,有什麼方法,可以令到自己,在每格半小時內,一定可以專心到呢?

方法很簡單,就是每次一發現自己分心時,立刻回來。「專心」的意思,並不是指「百分百專心」,因為那不合常理,十分危險。真的「百分百專心」的話,即是你已經陷入瘋狂,神智失常,連發生火警也不知道。

(CYW:哈哈 … )

「專心」的意思,其實就好像「單車行直線」一樣。單車(自行車)嚴格來說,是不能沿著直線行走的。所謂的「行直線」,其實是每次偏左時,就立刻轉右;每次偏右時,又立刻轉左。

(TK:但是,我踏單車時,是走到直線的。)

那是錯覺。其實你雙手是在自動地,不斷調節方向的。

那正正就是「懂踏單車」和「不懂踏單車」的分別。「不懂踏單車」的人,要很有意識地,去扭動方向盤,結果弄巧反拙,失去平衡。凡是需要靠「有意識去思考」的,都會比較慢 —— 慢過平衡車身時,所需要的「調節方向反應速度」。

— Me@2013.08.19

2013.08.19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三小時問題 2.1

Half an Hour 7.1 | 身輕如燕 1.2 | Allow no exceptions 3.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第二個方法是,如果不是用來做 past paper(歷屆試題),即使時間表有一個「三小時方格」,你都不要把它原封不動地放在那裡。你要把那三小時分成六格,每格半小時。每次只要求自己,專心半小時。

在那半小時內,溫書以外的其他任何事情,也不可以做,除非發生火警,你需要立即逃難。如果不是火警,半小時內,不可離開座位。你不可以去洗手間、不可以去開冰箱拿東西吃、不可以聽電話、不可以教弟妹做功課、不可睡覺、不可以做運動、不可以整理書桌;等等。

其實我正在講的,並不是新的東西,所以你毋須抄錄這番說話。你只要到我的網誌,點擊「魔法時間表」那個標籤,就可以讀到我提議的,讀書時間管理系統。

雖然那半小時比較辛苦一點,但是,每半小時後,你都會有五分鐘的休息。然後,你才開始下一個「半小時方格」的工作。那五分鐘休息的作用是,讓你完成剛才,原本想做的雜務,例如回覆電話訊息等。

根據我這個系統,因為你每次只會要求自己,連續專心三十分鐘,所以阻力較小,成功的機會較大。

相反,如果你貿然要求自己,一次過連續專心三個小時,那就是企圖違反自然定律,後果是弄巧反拙,得不償失。通常的劇情是,那三小時的上半場,你會用來無所事事;然後,再用下半場來內疚。

(TK:哈哈 … )

留意,即使你聽我的提議,把那個三小時大方格,分成六個半小時的小方格,如果你沒有嚴格執行「如果不是火警,半小時內,不可離開座位,不容有例外」的政策,你都會遇上類似的夢幻情境:

第一格半小時,你會去了洗手間; 

第二格,你會去了開冰箱拿東西吃;

第三格,你會去了聽電話;

第四格,你會用來整理書桌;

第五格,你會用來內疚;

第六格,你會用來後悔。

(TK, HYC, CYW, CYM:哈哈 … )

我每次講這一點時,幾乎每個人都會笑。原因是,每個人都是那樣,有系統地浪費時間的。我年輕時也是那樣。

— Me@2013.08.16

2013.08.17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身輕如燕 1.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你剛才提及,你提不起勁溫習。如果用了我這個「魔法時間表」,解不解決到問題?

(TK:應該好一點。那我在暑假中,每一天應該何時起牀,開始運行這個「魔法時間表」?)

那要看你自己,沒有一定的答案。你喜歡那個時段起牀也可以,只要那是按照你的「魔法時間表」便行。

要運用這個「魔法時間表」,去令自己有大動力去溫習,有超過一種方法,你可以把它們一併使用。雖然我以前跟你們講過,但是因為 TK 沒有聽過,所以現在我講多一次。

第一個方法是,你將時間表中的一些「三小時大方格」,用來「計時間、計分數」做 past paper(歷屆試題)。你把那些「模擬考試」都當成「真正考試」一樣的話,你就會十分激動。當「分分鐘都是金錢」時,你自然會竭盡所能,全情投入。

開始計時前,你可能仍然神情呆滯,睡意正濃;開始計時後,你就會立刻精神百倍,如有神助。一方面,你會很想知道,自己當時的實力,可以奪得多少分數。另一方面,你又會十分擔心,萬一「模擬考試」時的分數太低,會導致自己十分擔心。所以,當你發覺「時間就是分數」時,每逢浪費時間,你都會有即時的切膚之痛。

每個人的腦海中,都有一個「機會成本評價系統」。當你發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就幾乎什麼也可以做得出。

— Me@2013.08.12

2013.08.12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機會率一樣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運算機會率題目時,盡量不要用「一樣」這個字眼;盡量不要說「因為兩個情況一樣,所以你要將中途答案乘二」這類說話。

例如,問題是:

如果擲兩個錢幣,擲到一公一字(1H1T)的機會率是多少?

假設每一個錢幣都是正常的,即是擲到公字的機會均等,也是 1/2。

這題很簡單容易,所以用最原始的方法也無妨:

HH
HT
TH
TT

總共有 4 個可能的結果。根據題目的假設,它們每個的發生機會均等,都是 1/4;而中間的兩個可能,都是題目想要的結果,所以,答案是 2/4,即是 1/2。

在解釋這一點時,如果要用「一樣」這個詞語,我可以用兩個完全相反的講法。換而言之,「一樣」會造成混淆。

HH
HT <
TH <
TT

我既可以說,因為中間的兩個案例「一樣」 —— 都是「一公一字」 —— 符合題目的要求,所以兩個案例都要,導致分子是 2,答案是四分之二:

2
_

4

但是,我又可以說,因為中間的兩個案例「不一樣」 —— 一個是「第一個公、第二個字」,而另一個是「第一個字、第二個公」 —— 所以應該視為兩個案例,而不是 1 個。那樣,分子就應該是 2,而不是 1。答案是四分之二:

2
_

4

化簡後是 1/2。

— Me@2013.07.27

2013.07.27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3

二項式係數 5 | Binomial coefficient 5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外傳故事:

利用 multinomial coefficient(分組公式)時,有一個情況要額外小心。我們先研究一題例子:

如果有 10 個人,要分成兩隊音樂組合,各自有 5 人,那總共有多少個可能?

答案表面上是 10_C_5,即是「10 選 5」,因為,你要考慮由那 10 人之中,選 5 人出來組成第一組樂隊,有多少個方法。

10_C_5 =

(10!)
——–
(5!)(5!)

而我亦多次提過,這題式又可以視為「多項式係數」(multinomial coefficient),意思是「分組公式」 —— 分子是指把 10 人分成兩組;分母則是指,第一組有 5 個人 和 第二組有 5 個人。

但是,實際上,正確的運算方法,應該是

(1/2) 10_C_5 =

1(10!)
——–
2(5!)(5!)

原因是,題目只要求把那 10 人分成,兩組人數相同的樂隊,而題目並沒有要求區分,哪組為之「第一組」、哪組為之「第二組」。例如,

由『ABCDEFGHIJ』10 人中,選了『ACEGI』5 人出來,先組成一隊

由『ABCDEFGHIJ』10 人中,選了『BDFHJ』5 人出來,先組成一隊

」,

在這一題上文下理的要求下,應該歸納為同一個「case」(事件可能性),因為,兩者的結果都同樣是:

『ACEGI』為之一隊,而『BDFHJ』則為之另一隊。

如果題目改為:

如果有 10 個人,要抽 5 人出來,組成一隊音樂組合,那總共有多少個可能?

答案則是:

10_C_5 =

(10!)
——–
(5!)(5!)

如果題目改為:

如果有 10 個人,要分成兩隊音樂組合,第一組有 5 人,而第二組又有 5 人,那總共有多少個可能?

答案都是:

10_C_5 =

(10!)
——–
(5!)(5!)

明白的話,試一試這題: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5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5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究竟答案應該是 (1/2) 10_C_5,還是 10_C_5 呢?

— Me@2013.07.19

2013.07.20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6

二項式係數 4.6 | Binomial coefficient 4.6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你講得沒有錯,即使在那 10 人中,指定某 4 個人去乘第一輛車,那就已經有(4!)個可能性,即是 24 個那 4 人被抽出來時,可能的先後次序。

而正正是因為那樣,再加上那(4!)個可能性,在題目問法的上文下理之下,被定義為「同一個」case(事件可能性),所以分母才會有一個(4!)的因子,用以減低「事件可能性」的數目。

換而言之,題目只在乎「分配方法」,即是那 10 人之中,哪些人上第一輛車,哪些人去第二輛。

試想想,假設你只懂乘除,而不懂得任何機會率,或者統計學的公式,你會怎樣完成這一題呢?

首先,總共有 10 個坐位,第一輛車有 4 個,而第二輛車有 6 個:

(_)(_)(_)(_)|(_)(_)(_)(_)(_)(_)

抽第一個人去第一輛車時,有 10 個可能的人:

(10)(_)(_)(_)|(_)(_)(_)(_)(_)(_)

抽第二個人去第一輛車時,有 9 個可能性:

(10)(9)(_)(_)|(_)(_)(_)(_)(_)(_)

如此類推:

(10)(9)(8)(7)|(_)(_)(_)(_)(_)(_)

但是,那 4 人也是乘坐第一輛車,題目不想理會他們,被抽出來時的先後次序。而他們「被抽的次序」,總共有 24 個。所以,分母應該要有一個 24 的因子:

24 = 4 x 3 x 2 x 1

(10)(9)(8)(7)|(_)(_)(_)(_)(_)(_)
————————————————————-
(4)(3)(2)(1)|(_)(_)(_)(_)(_)(_)

然後,我們考慮第二輛車。因為餘下的有 6 個人,抽第一個人去第二輛車時,就有 6 個可能的人:

(10)(9)(8)(7)|(6)(_)(_)(_)(_)(_)
————————————————————-
(4)(3)(2)(1)|(_)(_)(_)(_)(_)(_)

抽第二個人去第二輛車時,有 5 人可能性:

(10)(9)(8)(7)|(6)(5)(_)(_)(_)(_)
————————————————————-
(4)(3)(2)(1)|(_)(_)(_)(_)(_)(_)

如此類推:

(10)(9)(8)(7)|(6)(5)(4)(3)(2)(1)
————————————————————-
(4)(3)(2)(1)|(_)(_)(_)(_)(_)(_)

但是,那 6 人也是去乘坐第二輛車。題目不想理會他們,被抽出來時的先後次序。而他們「被抽的次序」,總共就有 720 個。所以,分母還有一個, 720 的因子:

720 = 6 x 5 x 4 x 3 x 2 x 1

(10)(9)(8)(7)|(6)(5)(4)(3)(2)(1)
———————————————————
 (4)(3)(2)(1)|(6)(5)(4)(3)(2)(1)

= 210

在連 factorial(階乘)都不懂的情況下,你就需要用到這個詳細的做法。如果你懂 factorial,即使假設還未學會 n_C_r,你仍然可以用一個,精簡一點的做法:

首先,有 10 個人 10 個位,所以總共有(10!)個排法:

(10!)
——–
(_)(_)

但是,第一輛車的那 4 人,內在次序不重要,所以,你要把那(4!)個排法「歸一」:

(10!)
——–
(4!)(_)

同理,第二輛車的那 6 人,內在次序亦不重要,所以分母再有一個(6!)的因子:

(10!)
——–
(4!)(6!)

= 210

— Me@2013.07.15

2013.07.15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5

二項式係數 4.5 | Binomial coefficient 4.5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言歸正傳,剛才我講過:

記住,是否視之為「一個」可能性,並不是跟你的感覺行事。一切要按題目的指示去定義。例如,在這一題中,題目問的是「分法」,而不是「抽法」,或者「坐法」。

所以,答案明顯是 10_C_4,即是「10 選 4」,等於 210。結論是,總共有 210 個可能的分配方法。

10_C_4 =

(10!)
——–
(4!)(6!)

而我亦提過,這題式又可以視為「多項式係數」(multinomial coefficient),意思是「分組公式」—— 分子是指把 10 人分成兩組;分母則是指,第一組有 4 個人 和 第二組有 6 個人。因為是「分組」,即是「分成組合」,所以每組內部的次序並不重要。

但是,你剛才又追問:

但是,我覺得應該不止有 210 個可能性,因為抽某 4 個人出來時,本身有很多個抽法。假設「甲、乙、丙、丁」四人被抽中,去乘坐第一輛車,「先抽甲出來」和「先抽乙出來」,就已經是兩個不同的可能性。我不太明白,為什麼毋須考慮這一點?

那樣,我就會答:

你講得沒有錯,即使在那 10 人中,指定某 4 個人去乘第一輛車,那就已經有(4!)個可能性,即是 24 個那 4 人被抽出來時,可能的先後次序。

而正正是因為那樣,再加上那(4!)個可能性,在題目問法的上文下理之下,被定義為「同一個」case(事件可能性),所以分母才會有一個(4!)的因子,用以減低「事件可能性」的數目。

換而言之,題目只在乎「分配方法」,即是那 10 人之中,哪些人上第一輛車,哪些人去第二輛。

試想想,假設你只懂乘除,而不懂得任何機會率或者統計學的公式,你會怎樣完成這一題呢?

— Me@2013.07.12

2013.07.12 Fri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4

二項式係數 4.4 | Binomial coefficient 4.4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換而言之,從 10 人中抽 4 人出來,組成第一隊樂隊,總共有多少個抽法呢?

在這個情況下,次序很明顯不重要。試想想,假設你從那 10 人中,抽了「ABCE」4 人出來。無論抽的先後次序是「ABCE」,還是「ACBE」,他們所組成樂隊都會「一樣」。兩個情況所組成的音樂組合,你都會視之為「同一隊」樂隊。

但是,如果問題改為:

從 10 人中抽 4 人出來,去參加一個音樂比賽,而沒有其他參賽者的話,總共有多少個可能的比賽排名結果呢?

那樣,被抽了出來的那 4 個人中,不同的人拿冠軍,為之不同的排名,不同的結果。所以,次序需要考慮。運算方面,詳細的版本是:

首先,考慮有「冠、亞、季、殿」軍 4 個空格:

(_)(_)(_)(_)

因為冠軍寶座有 10 個可能的奪得者,所以,第一格是 10:

(10)(_)(_)(_)

其中 1 人奪得冠軍後,亞軍還有 9 個可能的領獎人士:

(10)(9)(_)(_)

如此類推的話,我們就可以推斷到,總共有 5040 個可能的比賽結果:

(10)(9)(8)(7)

= 5040

精簡的版本則是:

題目明確地問,有多少個可能的比賽排名。所以,題目所問的,就相當於:

從 10 人中抽 4 人出來,而次序重要的話,總共有多少個抽法呢?

那是 permutation(排列)。答案明顯是 10_P_4,即是「10 排 4」,等於 5040。

10_P_4 =

10!
——-
(10-4)!

結論是,總共有 5040 個可能的比賽排名。

— Me@2013.07.08

2013.07.08 Mo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3

二項式係數 4.3 | Binomial coefficient 4.3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CYW:用你這個講法,我好像明白多了一點。但是,如果沿用我剛才的問法,我又確實感覺到,應該考慮「抽哪 4 個人去第一輛車」的不同次序。我暫時還未有信心,可以在考試時準確分辨,哪些時候需要考慮「次序」,哪些時候不需要。)

那就代表了,你仍然不太明白我的解答。或者,你先搞清楚,combination(組合)和 permutation(排列)的分別。

運算方面,毋須考慮次序的,就為之「組合」,公式是「nCr」;必須考慮次序的,就為之「排列」,公式是「nPr」。

而真正困難的,是在運算之前,要準確分辨,需要考慮次序,還是不需要。你只要利用正常的智力,一般的常識,再加上「組合」和「排列」這兩個詞語的輔助,就可以清晰劃分。

意思是,凡是題目明示或者暗示,尋找「組合」數目的,就毋須考慮,各個組合內部的次序,因為那是「組合」這個詞語的意思。例如,假設那 10 人是「ABCDE FGHIJ」,要分成兩隊「音樂組合」,簡稱「樂隊」。如果第一隊有 4 人,第二隊有 6 人,總共有多少個分配隊員方法?

換而言之,從 10 人中抽 4 人出來,組成第一隊樂隊,總共有多少個抽法呢?

在這個情況下,次序很明顯不重要。試想想,假設你從那 10 人中,抽了「ABCE」4 人出來。無論抽的先後次序是「ABCE」,還是「ACBE」,他們所組成樂隊都會「一樣」。兩個情況所組成的音樂組合,你都會視為「同一隊」樂隊。

— Me@2013.07.04

2013.07.04 Thur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2

二項式係數 4.2 | Binomial coefficient 4.2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答案明顯是 10C4,即是「10 選 4」,等於 210。結論是,總共有 210 個可能的分配方法。

結論同樣是,如果第一輛車載 4 名乘客,而第二輛車載 6 名,總共就有 210 個,可能的分配乘客方法。

(CYW:但是,我覺得應該不止有 210 個可能性,因為抽某 4 個人出來時,本身有很多個抽法。假設「甲、乙、丙、丁」四人被抽中,去乘坐第一輛車,「先抽甲出來」和「先抽乙出來」,就已經是兩個不同的可能性。我不太明白,為什麼毋須考慮這一點?)

因為題目並沒有問這一點;那並不是題目所問的問題。那是答非所問也。如果我把你的問題轉一轉化,那就會清晰一些:

但是,我覺得應該不止有 210 個可能性,因為抽某 4 個人出來後,例如「甲、乙、兩、丁」四人,他們去乘坐第一輛車時,將會有很多種編配座位的方法。所以,我覺得「甲、乙、兩、丁」並不應視為「一個」可能性。

記住,是否視之為「一個」可能性,並不是跟你的感覺行事。一切要按題目的指示去定義。例如,在這一題中,題目問的是「分法」,而不是「抽法」,或者「坐法」。

題目重視的是,10 人之中,分配 4 人去乘第一輛車,有多少個方法。題目並不介意,某 4 人被抽出來時的先後次序,或者在上第一輛車時,有多少個選位方法。

(CYW:用你這個講法,我好像明白多了一點。但是,如果沿用我剛才的問法,我又確實感覺到,應該考慮「抽哪 4 個人去第一輛車」的不同次序。我暫時還未有信心,可以在考試時準確分辨,哪些時候需要考慮「次序」,哪些時候不需要。)

— Me@2013.07.01

2013.07.02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Multinomial coefficient 2.1

二項式係數 4.1 | Binomial coefficient 4.1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假設有 10 個友人,要乘坐計程車去郊遊。總共有兩輛計程車。第一輛車的載客量是 4 人,而第二輛的載客量是 6 人。換而言之,那 10 人要分成兩組乘車。那樣,總共有多少個分配方法呢?

你只要用二項式係數(binomial coefficient),就可以立刻知道答案。題目所問的,就相當於

如果要從那 10 人之中,抽 4 個出來(去乘坐第一輛車),總共有多少種抽法?

答案明顯是 10_C_4,即是「10 選 4」,等於 210。結論是,總共有 210 個可能的分配方法。

10_C_4 =

(10!)
——–
(4!)(6!)

另一個看法是,你直接把這題看成「分組問題」,用「多項式係數」(multinomial coefficient)去運算。

總共有 10 個人,所以分子是 (10!):

(10!)
——–
(__)

總共有兩組,所以分母有兩個因子:

(10!)
——–
(_)(_)

第一組有 4 個人,所以第一個因子是 (4!):

(10!)
——–
(4!)(_)

第二組有 6 個人,所以第二個因子是 (6!):

(10!)
——–
(4!)(6!)

結論同樣是,如果第一輛車載 4 名乘客,而第二輛車載 6 名,總共就有 210 個,可能的分配乘客方法。

(CYW:但是,我覺得應該不止有 210 個可能性,因為抽某 4 個人出來時,本身有很多個抽法。假設「甲、乙、丙、丁」四人被抽中,去乘坐第一輛車,「先抽甲出來」和「先抽乙出來」,就已經是兩個不同的可能性。我不太明白,為什麼毋須考慮這一點?)

— Me@2013.06.29

2013.06.29 Satur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時間止血 1.6

止蝕 3.6 | 活在當下 4.6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又例如,我年青時往往會因為.浪費了時間而內疚。後來我發現,人其實有「浪費時間」的心理需要。

我不容許自己浪費時間,往往導致我浪費過多的時間。當我的思考顯意識,企圖毫無保留地,迫自己百分百「善用時間」時,我的身體潛意識,就會不留餘地地,浪費人類所能達到,最多的時間。 

記住,陽之極為陰,陰之極為陽;物極必反,過猶不及。

「浪費時間」是天賦人權,不單毋須自責,而且要主動捍衞。重要的是,適可而止,不要過量;要把「浪費時間」這一隻「小魔怪」,放一個可控制的範圍以內,妥善照顧,恰當利用。

再記住,單車(自行車)並不能真的「行直線」。單車在「行直線」時,並不是真的「不會偏左偏右」,而是「每逢偏左時,就立刻偏右;每逢偏右時,就立刻偏左」。結果,錯覺上,單車貌似可以「行直線」。

如果你在編時間表時,預早安排了一些,用來「浪費時間」的空格,那樣,「浪費時間」這活動,就自然受到控制。

留意,我這裡所指的「浪費時間」,並不是指「娛樂」或者「遊玩」,而是指真的不知在做什麼;漫無目的地,存在於這個宇宙之中。那是名符其實、貨真價實的「浪費時間」,又名「百無聊賴」、「不務正業」和「無所事事」等。

— Me@2013.06.25

2013.06.25 Tues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

時間止血 1.5

止蝕 3.5 | 活在當下 4.5

這段改編自 2010 年 7 月 20 日的對話。

第一天,你會因為錯失甲,導致遲起牀。那樣,你只要認清甲,就不會再犯。第二天,你會因為缺點乙,導致睡過頭。那樣,你只要了解乙,就不會重複。第三天,如此類推。逐漸地,你會越來越詳細地理解,一些支配自己思想和身體的自然定律。

你會發現,自己一些日常處事的固有模式。你會察覺,你不能準時起牀,往往是因為你編排時間表時,企圖違反自然定律。 

例如,我時常想在星期日早起,但是近乎次次也做不到,然後怪責自己。後來我發覺,「星期日早起不到」並沒有錯;真正錯的是,「星期日早起」這個「企圖」本身。

每個人的腦海中,都有一個「機會成本評價系統」。在平時星期一至六要上班的日子,其實持續地睡眠不足,身心疲累。我的身體潛意識為了保護自己,避免生病,自動會在假期睡得多一點,無論我顯意識的企圖是怎樣。

相反,如果我顯意識的意志力,驚人到可以凌駕身體的自我保護機制,堅持在星期日早起,我的身體就會支持不住,生病了事。我以前就試過類似的情形,以為自己可以呼風喚雨,百分之一百依足時間表行事,結果在臨考試前病了,被迫帶病上陣,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合理的做法是,如果要星期日早起,你就要保證平日的睡眠充足;如果平日的睡眠不足,編時間表時,就不要企圖在星期日早起。

— Me@2013.06.23

2013.06.23 Sunday (c) All rights reserved by ACHK